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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1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鲁国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海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毕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董事长:

      鲁国庆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相关议案已于201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0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0月17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陈建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90号”《关于核准武汉光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2014年9月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数量17,317,207.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38元/股,按发行价格计算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9,999,990.66元,扣除发行费用20,395,251.9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9,604,738.7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4]11332号《验资报告》予以鉴证。

      根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投资于“宽带网络核心光电子芯片与器件产业化项目”,项目总投资 60,963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49,267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1,696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 年内有效。目前该决议已到期。

      2、201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5 年4 月 16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3、截至 2015 年 10月 16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宽带网络核心光电子芯片与器件产业化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138.39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未来12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4、截至 2015 年 10月 16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352,642,685.48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以及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等),其中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三、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2014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发行的结构型存款理财产品并已于2015年4月15日到期;在公司2014年12月4日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发行的“蕴通财富”(63天周期型)集合理财计划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于2015年2月6日到期后,于2015年2月12日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发行的结构型存款理财产品,并于2015年4月24日到期。鉴于前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购买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广赢安薪”保证收益型(B款)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并于2015年10月15日到期。截至目前,银行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0元。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投资额度

      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保本承诺。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操作。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相关信息。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的实际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投资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程序

      2015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和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高流动性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合理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1年内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七、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在1年内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关于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皆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3、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对光迅科技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