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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5-095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肇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运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廖运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5-092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增强对子公司的支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印度英飞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美金5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该担保额度为累计余额,如担保累计余额超过美金500万元,需另行审批。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英文名称:Infinova(India) Private Limited

      公司中文名称:印度英飞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肇怀

      注册资本:500万印度卢比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7日

      英文地址:301, Siddhivinayak Aurum,Sr.No. 33/1/1/2, Plot No.: B 40,Sub Plot No: 20, Vadgaon Sheri,Viman Nagar, Pune - 411 014. MAHARASHTRA, INDIA

      中文地址: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浦那(区域号411014),维曼·纳加尔区,瓦德加奥恩·谢里片区,20街区,B40 33/1/1/2号建筑(思第维纳雅克·金号楼),301房间

      经营范围:一般贸易

      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美金500万元,若上述担保额度全部实施,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不超过美金4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起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13.17%,且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5-09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郭曙凌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增强对子公司的支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印度英飞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美金5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该担保额度为累计余额,如担保累计余额超过美金500万元,需另行审批。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英文名称:Infinova(India) Private Limited

      公司中文名称:印度英飞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肇怀

      注册资本:500万印度卢比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7日

      英文地址:301, Siddhivinayak Aurum,Sr.No. 33/1/1/2, Plot No.: B 40,Sub Plot No: 20, Vadgaon Sheri,Viman Nagar, Pune - 411 014. MAHARASHTRA, INDIA

      中文地址: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浦那(区域号411014),维曼·纳加尔区,瓦德加奥恩·谢里片区,20街区,B40 33/1/1/2号建筑(思第维纳雅克·金号楼),301房间

      经营范围:一般贸易

      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美金500万元,若上述担保额度全部实施,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不超过美金4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起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13.17%,且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5-09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10月27日,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投票结果为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公司资金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印度英飞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美金500万元的担保额度。

      担保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英文名称:Infinova(India) Private Limited

      公司中文名称:印度英飞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肇怀

      注册资本:500万印度卢比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7日

      英文地址:301, Siddhivinayak Aurum,Sr.No. 33/1/1/2, Plot No.: B 40,Sub Plot No: 20, Vadgaon Sheri,Viman Nagar, Pune - 411 014. MAHARASHTRA, INDIA

      中文地址: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浦那(区域号411014),维曼·纳加尔区,瓦德加奥恩·谢里片区,20街区,B40 33/1/1/2号建筑(思第维纳雅克·金号楼),301房间

      经营范围:一般贸易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日常经营以及与公司战略规划相一致的对外投资发展的双重需要,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为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此次的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长期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子公司的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若上述担保额度全部实施,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不超过美金4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起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13.17%,且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英飞拓: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英飞拓: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