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84 公司简称:浦东建设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郭亚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芳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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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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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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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2015年1-9月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的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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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广大投资者权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集团”)拟自2015年7月13日至2016年1月12日期间(以下简称“增持实施期间”),以自身名义或通过一致行动人在二级市场增持浦东建设股票,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浦东建设已发行总股份的2%;同时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浦东建设股票。相关公告于2015年7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5年7月28日,浦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584,1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843%。相关公告于2015年7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9月30日期间,浦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1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169%。
2、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工程子公司并由工程子公司投资设立劳务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现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浦兴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工程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5亿元;同时同意路桥工程公司在其注册完成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浦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2015年8月24日,上述工程子公司注册成立工作完成。2015年9月23日,上述劳务公司注册成立工作完成。
3、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发行2015年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票面利率3.58%。相关公告于2015年9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竞拍上海德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和转让方对该公司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上海德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勤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该公司债权的竞拍,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竞拍价格、参与竞拍及办理后续相关事宜。相关公告于2015年8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其后公司摘牌取得德勤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其债权,摘牌价为人民币51,061.378264万元。2015年9月22日,公司与转让方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上述股权及债权转让的《产权交易合同》。相关公告于2015年9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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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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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5-044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1日—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8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各项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设立安徽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安徽省合肥市设立分公司,在当地承接工程项目,实现市场拓展目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5-045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金额:人民币4,991.0528万元。
●此项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的日常经营。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暨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991.0528万元;与其他关联人进行同类别的关联交易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1,490.18万元。(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编号为 “公告临2015-002”、“公告临2015-010”“公告临2015-021”的临时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开招标,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建集团”)中标上海市浦东新区有机质固废处理厂新建工程,该工程发包人为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环保”),中标价为人民币4,991.0528万元,相关项目中标公告已于2015年10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近日,浦建集团与浦东环保就上述工程项目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991.0528万元。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浦东环保发生关联交易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991.0528万元;与其他关联人进行同类别的关联交易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1,490.18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浦东环保为浦发集团控股子公司,浦建集团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浦东环保与浦建集团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16,200 万元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4幢3楼东侧
法定代表人:简瑞民
经营范围:对固废处理、污水处理、资源再利用项目的投资与管理,环保高新技术开发及相关产品的研制,并提供技术咨询,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污水处理及净化再利用,新能源发电及电能、热能的综合利用。
2015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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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
工程名称为浦东新区有机质固废处理厂新建工程,工程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活垃圾处置产业循环生态园内,工程内容为厂区预处理车间、综合楼等单体土建、电气、给排水、弱电、消防等 ,厂区占地面积36,3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125平方米。
(二)定价原则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专业工程发包,中标价按照国家、上海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造价的现行文件和规定,根据承包人的综合实力进行竞争报价。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主体:
发包方: 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方: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浦东新区有机质固废处理厂新建工程
(三)合同价款:人民币4,991.0528万元
(四)付款方式: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20%;在办理完结算审价后,累计支付到审定价的95%;其余 5%作为质量保证金于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五)工期安排: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9月2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1月20日。
(六)合同生效条件及时间: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本公司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交易对象,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有利于本公司的日常经营,未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未损害本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
(二)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