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龙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启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齐卫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三季度单季亏损,主要是受三季度人民币对美元中间汇率大幅贬值影响,单季汇兑损失约1.64亿元;此外受商品价格下跌影响,期末持有的期货套保合约浮动亏损较多。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以不低于11.1元/股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不超过13,513.51万股(含本数)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用于富锦195万吨粮食仓储及物流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10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注1(解决同业竞争承诺):
(1)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将主要从事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大宗商品采购供应、仓储运输、进口清关、供应链信息、结算配套等全方位的综合管理服务。象屿集团及其他控股企业目前未从事与公司及其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象屿集团承诺并将促使除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以任何形式取得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以避免对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
(2)如象屿集团及其他控股企业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经营过程中从事任何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由此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象屿集团及其他控股企业自愿放弃与公司的业务竞争。
(3)象屿集团及其他控股企业在该承诺函生效前已存在的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一旦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构成竞争,象屿集团将采取由公司优先选择控股或收购的方式进行;如果公司放弃该等优先权,则象屿集团将通过注销或以不优惠于其向公司提出的条件转让股权给第三方等方式,解决该等同业竞争问题。
(4)象屿集团将促使厦门象屿发展有限公司、厦门闽台商贸有限公司未来严格限制其商品经营的范围,以使其不经营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大宗商品采购供应业务,及超出在厦门市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范围之外的仓储运输、进口清关、供应链信息、结算配套等综合物流服务业务。
(5)象屿集团将促使厦门市闽台中心渔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厦门闽台农水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未来严格限制其商品经营的范围,以使其不经营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大宗商品采购供应业务,及超出水产品范围之外的仓储运输、进口清关、供应链信息、结算配套等综合物流服务业务。
注2(解决关联交易的承诺):
自象屿集团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之日起,如果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象屿集团或象屿集团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象屿集团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在公司股东大会涉及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与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对于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且象屿集团及象屿集团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注3(补偿因土地闲置遭受处罚的承诺):
2010 年4 月16 日,福州物流实业取得福清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融江阴国用(2010)第B0345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座落江阴镇下石、何厝村,面积为68,975.4 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日期至2056 年5 月25 日。 该宗地块尚未进入开发程序。2011 年5 月16 日,象屿集团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未来若因土地闲置原因遭受处罚,象屿集团将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提供赔偿。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龙雏
日期 2015-10-29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5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九名董事出席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或传真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增加2015年度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度的远期外汇累计交易金额从6亿美元增加至9亿美元,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9亿美元范围以内,与银行签署相关远期外汇交易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5-056号公告。
三、关于2015年度补充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龙雏、张水利、陈方、廖世泽、邓启东、刘高宗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与本决议同日披露的临2015-057号公告。
四、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5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的临2015-058号《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57证券简称:象屿股份公告编号:临2015-056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5年度远期外汇
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远期外汇交易受托方:商业银行
●远期外汇交易金额:累计交易金额由不超过6亿美元增加至不超过9亿美元。
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一)基本情况
进出口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模式之一,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稳健经营,公司每年均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公司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掉期业务、期权业务等。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
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向银行买进即期外汇的同时又卖出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或者卖出即期外汇的同时又买进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
期权业务是指,合约购买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权费后,所获得的在未来约定日期或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15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6亿美元,该事项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5年度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15年度的远期外汇累计交易金额从不超过6亿美元增加至不超过9亿美元,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9亿美元范围以内,与银行签署相关远期外汇交易协议。
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远期外汇交易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2015年度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协议对方均为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远期外汇交易的业务范围
远期外汇交易币种:仅限于公司进出口业务涉及到的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港币等
远期外汇交易基础: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以一定期间内的进口付汇及出口收汇计划为基础,选择合适的远期外汇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金额:预计2015年操作的远期外汇交易累计金额在90,000万美元之内,交割期限与进出口收付汇期间相匹配。
预计占用资金:不占用资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操作的远期外汇交易均无需缴纳保证金。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远期外汇交易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价格可能与到期时的实际结售汇汇率有一定差距,造成汇兑损失。
2、付款、收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及收款的金额及期间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或违约,造成公司已办理远期外汇交易的收付款业务预测不准,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展期、违约交割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业务部门会根据与银行签订的远期结售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锁定成本。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交割与实际收付时间差距较远,公司高度重视对进出口合同执行的跟踪,避免收付时间与交割时间相差较远的现象。
3、公司已制定专门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进出口业务状况,针对进出口业务涉及到的结算货币,以一定期间内的进口付汇及出口收汇计划为基础,选择合适的远期外汇交易,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稳健经营;而且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不占用资金,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7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补充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在合理范围内,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一、2015年度补充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15年度补充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5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龙雏、张水利、陈方、廖世泽、邓启东、刘高宗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拓展农产品供应链业务的需要,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15年度补充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物流)根据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象生化)提供玉米深加工设备采购代理服务,将与其发生玉米深加工设备的销售业务。
2015年度,象屿物流与金象生化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如下: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张水利,注册资本:60000万元,主营业务:粮食生化技术咨询,粮食收购;销售:粮食、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饲料添加剂、农副产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易毒品)。
金象生化的股权结构如下:
■
(二)关联关系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金象生化是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一)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二)交易的定价遵循以下政策:
1、实行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拓展农产品供应链业务的需要,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在合理范围内,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8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1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2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1.3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4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1月16日 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楼1号会议室。
1.5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16日
至2015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1.6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1.7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15年10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及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5号、2015-056号、2015-057号)。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8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1.9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1.10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1.11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12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1.13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1.1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15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1.16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9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廖杰、赖晓娟,电话:0592-5603397,传真:0592-5051631,电子邮箱:stock@xiangyu.cn。
2、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签到入场;
4、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考附件一。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057 公司简称:象屿股份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