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26 公司简称:中海发展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许立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康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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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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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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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140,483户,其中A股股东140,081户,H股股东402户。
(2)于报告期末,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通过中金公司-建设银行-中金瑞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本公司7,000,000股A股股票,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资管-兴业银行-国泰君安君享新利六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本公司2,065,494股A股股票,因此中国海运及其附属公司于报告期末合计持有本公司1,545,990,089股A股股票,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8.34%。
(3)HKSCC NOMINEES LIMITED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有的本公司H股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其他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持有。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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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33.61%,主要系对大钢铁厂应收运费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较较期初增长92.99%,主要系预付外贸航线代理费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较期初减少100%,主要系本期收回利息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42.55%,主要系本期收回补助金、事故理赔款及部分航线备用金所致。
(5)存货较期初减少30.30%,主要系主要系本公司报废船舶导致船存燃油数量减少以及本期燃油单价继续下降共同影响所致。
(6)长期应收款较期初增长160.40%,主要系本期子公司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向中国矿运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公司)借出14.28亿元的款项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长51.26%,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预测当期亏损能在未来五年内得以弥补故计提了递延所得税所致。
(8)应付账款较期初增长31.58%,主要系暂未支付的燃料费、船员外包劳务费及港口使费增加所致。
(9)预收款项较期初增长157.08%,主要系期末部分合营货主预付运费增加所致。
(10)应付利息较期初增长73.38%,主要是本期公司债券未至付息日导致利息持续增加以及期末长期借款相比期初增加47.60亿元引起的应付长期借款利息增加。
(11)其他应付款较期初下降31.95%,主要系本期支付造船款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99.17%,主要系本公司以前年度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本期完成转股及被赎回所致。
(13)股本较期初增长15.82%,系本公司以前年度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本期转股所致。
(14)其他权益工具较期初减少100%,系本公司以前年度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本期完成转股及被赎回所致。
(15)资本公积较期初增长75.33%,系本公司以前年度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本期转股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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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71.44%,主要系本期报废老旧船舶以及造船积累的进项税减少所致。
(2)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3.93%,主要系本期本公司调整了部分人员职能,增加了销售人员所致。
(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85.27%,系本期确认拆船补助所致。
(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760.94%,主要系本期报废老旧船舶所致。
(5)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96.92%,系本期子公司预测当期亏损能在未来五年内得以弥补故计提了递延所得税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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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96.76%,经营活动收到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9.34%,主要系购建船舶支出下降。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46.6%,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分配股利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5年8月7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国海运的通知,中国海运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此事项正在进一步论证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本公司股票价格的异常波动,本公司已于2015年8月7日申请本公司股票(SS.600026、HK01138)自2015年8月10日起停牌.
相关事项仍在加紧筹划中,但由于所涉及事项比较复杂,可能涉及资产重组,目前相关事项仍在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论证,包括就具体交易方案与各中介机构进行讨论、就有关事项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等。
鉴于相关事项仍在筹划和论证中,且该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本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A股和H股股票仍处在停牌中。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承诺
(1)2001 年5 月23 日,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海运向本公司作出不竞争承诺:
a、不从事与本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
b、不支持下属受控制企业开展与本公司竞争的业务。
(2)为进一步避免中国海运及其控制的企业(就本承诺函而言,包括中国海运下属全资、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但不包括中海发展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中海发展产生同业竞争事宜,于2011年6月15日,中国海运除了将继续履行之前已作出的承诺之外,现进一步作出不竞争承诺如下:
a、中国海运将中海发展定位为中国海运下属专业从事油运、散货和LNG运输最终整合的唯一业务平台。
b、对于中国海运及其控制的非上市企业拥有所有权的散货轮和油轮,中国海运承诺在5年内,选择合适的时机,通过资产并购、重组等方式,将该等散货轮和油轮资产在条件成熟时注入中海发展,或将该等资产对外处置,从而消除中国海运与中海发展的同业竞争,促进中海发展持续、稳定的发展。
c、对于中国海运控股子公司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散货轮和油轮(该等船舶将陆续于2011年和2012年租赁到期),中国海运承诺,待中海香港控股办理完毕融资租赁船舶的所有权收购手续后,在5年内选择合适的时机,通过资产并购、重组等方式,将该等散货轮和油轮资产在条件成熟时注入中海发展,或将该等资产对外处置。
d、在中国海运完成将上述散货轮和油轮资产注入中海发展或对外处置前,中国海运将根据中海发展的业务需要,将上述船舶按市场化原则出租给中海发展(包括控股子公司及/或合营公司)经营,或者将上述船舶委托给中海发展(包括控股子公司及/或合营公司)经营管理,以避免同业竞争。
中国海运积极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自公司A股上市以来,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努力消除并防止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
(3)2015 年7月8日,中国海运向本公司发出《关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稳定的通知》,通知如下: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部署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中国海运为了履行维护稳定资本市场的企业社会责任和义务,郑重承诺:
1、中国海运在股市异常波动时期,承诺不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
2、中国海运正在安排增持中海发展股票事宜。
自2015年7月9日以来,中国海运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减持本公司股票;中国海运及其附属公司并通过中金公司-建设银行-中金瑞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本公司7,000,000股A股股票,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资管-兴业银行-国泰君安君享新利六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本公司2,065,494股A股股票。
中国海运全资子公司上海海运(集团)公司在股权转让中的盈利预测及补偿承诺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油轮运输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以人民币8.3亿元收购上海海运(集团)公司持有的上海北海船务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上海海运(集团)公司于2014年8月20出具了《补偿承诺函》,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公司公告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年度报告时,若北海船务于2014年至2016年三年间任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中记载的利润预测数或评估报告中预测的净利润中的较高者(经比较后分别为人民币37,031.11万元、人民币38,044.84万元和人民币43,162.76万元),则上海海运(集团)公司将在本公司公告该年度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中海油轮运输有限公司补足该等净利润差额的20%。
上海北海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2,543.38万元,高于盈利预测数。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本集团(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2015年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将增长超过100%,主要原因为:
1、2015年国际油品运输市场运价回升,本集团相关营业收入同比有较大幅度增长;
2、本集团进一步加大各项成本控制力度,尤其是在燃油费及人工成本等方面成效明显。
公司名称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立荣
日期 2015-10-28
股票简称:中海发展 股票代码:600026 公告编号:临2015-069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发展”、“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一五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十一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本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已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天津中海华润航运有限公司提前报废处置“华润电力16”轮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本公司持股51%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天津中海华润航运有限公司提前报废处置其所属的“华润电力16”轮。
“华润电力16”轮约3.85万载重吨,船龄约为24年,提前报废“华润电力16”轮不会对本公司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