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5-082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额9000万元,具体详细情况见刊登于2015年7月14日及2015年7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一、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5年8月26日及2015年9月17日,公司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分别发布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自2015年9月18日至本公告日期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未发生买卖行为。其中,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15年10月20日公布,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定期报告前30日内为窗口期,此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在此期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未予建仓。同时,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0月20日开市起停牌,具体情况详见于2015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0)。在此停牌期间公司无法建仓。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5,656,831股,成交金额合计78,187,412.25元,交易均价为13.82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1%。
二、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