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鹏华丰泰定期开放
债券型基金B类份额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5年10月29日起,本公司增加浦发银行为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B类份额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浦发银行的销售网点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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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9日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场内简称:券商指基,基础份额)、券商A级份额、券商B级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10月28日,券商B级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券商B级近期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券商A级、券商B级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券商A级、券商B级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券商B级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券商B级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券商B级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券商A级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券商A级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券商A级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券商A级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券商指基的情况,因此券商A级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券商指基、券商A级、券商B级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券商A级份额与券商B级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9日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5年11月2日办理基金份额定期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10月31日,基金份额定期折算日为每个会计年度11月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折算日为2015年11月2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级,基金代码:150235)、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证券分级,场内简称:券商指基,基金代码:160633)。
三、折算频率
每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与鹏华证券分级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与鹏华证券分级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对于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每个定期折算基准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分配给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持有人。鹏华证券分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将按1份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获得新增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11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本基金将对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和鹏华证券分级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的份额数,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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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份额折算后的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鹏华证券分级B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证券分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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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本基金成立后第2个会计年度11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定期份额折算日,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当天折算前资产净值为8,659,000,000元。当天场外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场内鹏华证券分级份额、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鹏华证券分级B份额的份额分别为55亿份、10亿份、20亿份、20亿份。本次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参考净值为1.065元,且未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为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和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即20亿份和65亿份。
(1)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持有人
定期折算后持有的鹏华证券A份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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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2015年10月30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证券分级A份额和证券分级B份额正常交易。
(二)2015年11月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证券分级A份额暂停交易,证券分级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并进行份额折算。
(三)2015年11月3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证券分级A份额暂停交易,证券分级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四)2015年11月4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证券分级A份额于2015年11月4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5年11月4日上午10:30复牌,证券分级B份额正常交易。
七、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1月4日证券分级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1月3日的证券分级A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由于证券分级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5年11月4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1月4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证券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证券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数或场内鹏华证券分级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赎回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四)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证券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证券分级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证券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五)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9日
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5年11月2日办理基金份额定期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10月31日,基金份额定期折算日为每个会计年度11月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折算日为2015年11月2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银行A份额(场内简称:银行A,基金代码:150227)、鹏华银行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银行分级,场内简称:银行指基,基金代码:160631)。
三、折算频率
每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鹏华银行A份额与鹏华银行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鹏华银行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银行A份额与鹏华银行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对于鹏华银行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鹏华银行A份额每个定期折算基准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银行份额分配给鹏华银行A份额持有人。鹏华银行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鹏华银行份额将按1份鹏华银行A份额获得新增鹏华银行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鹏华银行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鹏华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银行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银行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鹏华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11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定期份额折算日,本基金将对鹏华银行A份额和鹏华银行分级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鹏华银行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银行A份额的份额数,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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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份额折算后的鹏华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鹏华银行B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银行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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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本基金成立后第2个会计年度11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定期份额折算日,鹏华银行分级份额当天折算前资产净值为8,659,000,000元。当天场外鹏华银行分级份额、场内鹏华银行分级份额、鹏华银行A份额、鹏华银行B份额的份额分别为55亿份、10亿份、20亿份、20亿份。本次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银行A份额参考净值为1.065元,且未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为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银行A份额和鹏华银行分级份额,即20亿份和65亿份。
(1)鹏华银行A份额持有人
定期折算后持有的鹏华银行A份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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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2015年10月30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银行A份额和银行B份额正常交易。
(二)2015年11月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银行A份额暂停交易,银行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并进行份额折算。
(三)2015年11月3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银行A份额暂停交易,银行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四)2015年11月4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银行A份额于2015年11月4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5年11月4日上午10:30复牌,银行B份额正常交易。
七、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1月4日银行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1月3日的银行A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由于银行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5年11月4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1月4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鹏华银行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银行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银行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银行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银行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银行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鹏华银行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银行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银行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鹏华银行A份额数或场内鹏华银行分级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鹏华银行分级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赎回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四)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银行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银行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银行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银行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五)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