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募集期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064号文注册,建信安心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10月30日公开募集。由于投资者认购踊跃,截至2015年10月27日,本基金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达到5,482,898,749.34元,超过《建信安心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中规定的募集规模上限50亿元,其中2015年10月27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为856,069,190.17元。
根据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对2015年10月27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均全部确认,对2015年10月27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方式给予部分确认。
经计算,本基金2015年10月27日的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43.591154%。
2015年10月27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和确认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申请确认比例=(50亿元-截至前一日全部有效认购总金额)/当日有效认购总金额。
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当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认购费率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由各销售机构退还给投资者。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29日
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大额申购(转换转入)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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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目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限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为了保持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1月2日起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限额由2000万元调整为1000万元。
(2)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期间,除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外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3)在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本基金(A类或C类)的金额不应超过1000万元(可以达到1000万)。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本基金(A类或C类)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将有权确认相关业务失败。
(4)本基金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公司及代销机构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6)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 400-81-95533 (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或登录网站www.ccbfund.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29日
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大额申购(转换转入)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目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限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为了保持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1月2日起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限额由2000万元调整为300万元。
(2)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期间,除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外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3)在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本基金(A类或C类)的金额不应超过300万元(可以达到300万)。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本基金(A类或C类)的金额超过300万元,本基金将有权确认相关业务失败。
(4)本基金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公司及代销机构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6)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 400-81-95533 (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或登录网站www.ccbfund.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