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82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 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1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1月11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1、交易对方;
2、交易标的;
3、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4、资金来源;
5、 交易对价支付安排;
6、交割;
7、交割日前目标公司的损益归属;
8、业务承诺补偿;
9、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四)《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五)《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六)《关于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七)《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八)《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九)《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十一)《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十二)《关于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发行对象;
4、债券期限及品种;
5、债券利率;
6、担保方式;
7、发行方式;
8、募集资金用途;
9、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
10、偿债保障措施;
11、发行债券的交易流通;
12、决议的有效期;
(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在2015年10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均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第2、12项议案需要逐项表决通过。
三、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2日(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3:00-18:00;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11月12日下午四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7层证券发展部。
四、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0
2、投票简称:东园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东园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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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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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校验号码”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操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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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 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1、联系人:夏可钦、陈旺
2、联系电话:010-59388886
3、 联系传真:010-59388885
4、 会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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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2015年11月1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股,拟参加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