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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吕兴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5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63 股票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3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14:3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吕兴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5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 2015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 2015 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内容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聘任总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监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关于聘任财务管理中心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聘任总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监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关于推荐江西曼妮芬服装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向子公司推荐廖伟华先生为江西曼妮芬服装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任期三年,并自江西曼妮芬服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

      五、《关于成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63 股票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4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9: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大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5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63 股票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6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财务管理中心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副总经理雷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王静女士担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监,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总经理和财务管理中心总监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雷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静女士为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监。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

      雷涛先生与王静女士简历及基本情况

      雷涛先生,1969年生,硕士学位。2006年入职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王静女士,1977年生,大专学位,会计中级职称。2007年入职公司工作,历任会计主管,会计部经理。

      特此公告。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63 股票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7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10月29日召开的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洁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成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武汉曼妮芬服装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销售服装、针织品、纺织品、鞋帽、化妆品等。(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股东情况:汇洁股份认购7500万元,占出资额的75%;武汉众心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购2500万元,占出资额的25%。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该事项已经 2015 年10 月29日召开的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成立子公司的其余股东中不存在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成立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众心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号:91420103MA4KL7F01R

      公司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宪国

      经营场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第3,4,6 幢6号楼12层1-6号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武汉众心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出资额2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5%;汇洁股份认购出资额7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现金出资3696.511万元,以汇洁股份拥有的位于武汉市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中一层的办公楼作价出资3803.48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经营范围:销售服装、针织品、纺织品、鞋帽、化妆品等。(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持股比列:汇洁股份认购7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武汉众心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购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作为股东直接签署公司章程,未签署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目的是为了促进销售业务的快速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能促进公司销售,且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1、任职资格

      经审阅雷涛先生的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雷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我们认为其能够胜任总经理岗位的职责要求,本次聘任有利于公司发展。

      2、程序合法性

      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雷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财务管理中心总监的议案》

      1、任职资格

      经审阅王静女士的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王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王静女士已取得了会计师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在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任职,熟悉相关会计法规,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我们认为其能够胜任财务管理中心总监岗位的职责要求,本次聘任有利于公司发展。

      2、程序合法性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监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王静女士为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监。

      独立董事:张汉斌 薛义忠 刘志强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63 证券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5- 035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