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金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少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少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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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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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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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06.5%,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货款增加。
2、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99.71%,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到上年计提的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利息。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2.04%,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口退税款尚未退回。
4、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00.16%,主要原因是公司为自建的电站项目储备超薄双玻组件的库存。
5、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余额增加75.82%,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宁波保税区亚玛顿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分投资款。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15.82%,主要原因是本期募投项目“多功能轻质强化光电玻璃生产线项目”厂房即将竣工和购置的机器设备陆续到货安装调试。
7、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6.64%,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银行贷款。
8、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8.67%,主要原因是上期票据本期到期支付。
9、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86.92%,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厂房工程款。
10、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835.93%,主要原因是预收新增客户货款。
11、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10.69%,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了年终奖金。
12、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19%,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量大幅增加,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相应应交增值税增加。
13、其他应付款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32.07%,主要原因是迪拜子公司员工垫付公司日常费用。
(二)利润表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1.90%,主要原因是公司积极开拓市场,使得公司AR产品和超薄双玻组件产品销售大幅度上升。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8.79%,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增加,同时募集资金减少导致存款利息相应减少。
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434.92%,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上年全额计提坏账损失的客户货款。
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2.08%,主要原因是取得的财政补助款增加。
5、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70.69%,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增长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6、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78.92%,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AR产品和超薄双玻组件产品销售大幅度上升,同时公司内部严控成本费用,使得产品毛利率上升,从而导致净利润大幅度上升。
(三)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33.7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超薄双玻组件大批量生产,采购原材料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105.69%,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自建太阳能电站资金需求量较大,因此新增银行借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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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201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5-3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5年10月29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8名董事现场出席,武利民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5-38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5年10月29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培基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5-39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