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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6、7、12已经于2015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3、4、5、8、9、10、11已经于2015 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15 年6月16日及2015年10月30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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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15 年11月10日―2015 年11月11日上午 8:30-11:0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参加现场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可为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伟文 邮政编码:214024 公司地址:无锡市下甸桥南堍
电话:0510-85419120 传真:0510-85430760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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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