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23 公司简称:瀚蓝环境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金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慧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志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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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4年12月底成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合并报表时,将创冠中国的资产负债期末数纳入合并,将燃气发展公司2014年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纳入合并。在计算同期增减数时,以调整后的数据作为基数进行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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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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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财务指标大幅变动情况说明(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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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利润表财务指标大幅变动情况说明(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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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现金流量表财务指标大幅变动情况说明(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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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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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金铎
日期 2015-10-29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2015—034
债券简称:PR发展债 债券代码:122082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8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全部8票通过)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并购贷款的议案。(全部8票通过)
同意向招商银行佛山南海支行申请办理并购贷款,总额不超过14,000万元,贷款期限为3年,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5%执行。授权经营层办理并购贷款的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2015—035
债券简称:PR发展债 债券代码:122082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筹划重大事项,可能涉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23日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33)。
截至目前,鉴于该重大事项仍在积极讨论和论证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0月3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股票继续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相关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