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评论
  • 9:研究·宏观
  • 10:研究·市场
  • 11:数据·图表
  • 12:上证观察家
  • 13:专版
  • 14:股市行情
  • 15:市场数据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181:信息披露
  • 182:信息披露
  • 183:信息披露
  • 184:信息披露
  • 185:信息披露
  • 186:信息披露
  • 187:信息披露
  • 188:信息披露
  • 189:信息披露
  • 190:信息披露
  • 191:信息披露
  • 192:信息披露
  • 193:信息披露
  • 194:信息披露
  • 195:信息披露
  • 196:信息披露
  • 197:信息披露
  • 198:信息披露
  • 199:信息披露
  • 200:信息披露
  • 201:信息披露
  • 202:信息披露
  • 203:信息披露
  • 204:信息披露
  • 205:信息披露
  • 206:信息披露
  • 207:信息披露
  • 208:信息披露
  • 209:信息披露
  • 210:信息披露
  • 211:信息披露
  • 212:信息披露
  • 213:信息披露
  • 214:信息披露
  • 215:信息披露
  • 216:信息披露
  • 217:信息披露
  • 218:信息披露
  • 219:信息披露
  • 220:信息披露
  • 221:信息披露
  • 222:信息披露
  • 223:信息披露
  • 224:信息披露
  • 225:信息披露
  • 226:信息披露
  • 227:信息披露
  • 228:信息披露
  • 229:信息披露
  • 230:信息披露
  • 231:信息披露
  • 232:信息披露
  • 233:信息披露
  • 234:信息披露
  • 235:信息披露
  • 236:信息披露
  • 237:信息披露
  • 238:信息披露
  • 239:信息披露
  • 240:信息披露
  • 241:信息披露
  • 242:信息披露
  • 243:信息披露
  • 244:信息披露
  • 245:信息披露
  • 246:信息披露
  • 247:信息披露
  • 248:信息披露
  • 249:信息披露
  • 250:信息披露
  • 251:信息披露
  • 252:信息披露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15年10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2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04版:信息披露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行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季度报告,本行14名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徐铁先生委托董轼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维姆?科克先生委托莫里?洪恩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1.3 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行法定代表人王洪章、首席财务官许一鸣、财务会计部总经理方秋月声明并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信息

      ■

      

      2.2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合并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行及所属子公司(统称“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列示如下:

      ■

      2.3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

      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与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净利润和于2015年9月30日的股东权益并无差异。

      2.4 于2015年9月30日股东总数及股东持股情况

      2.4.1 于2015年9月30日,本行股东总数为488,609户,其中H股股东48,343户,A股股东440,266户。

      2.4.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

      1. 2015年1月16日,淡马锡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了权益申报,披露持有本行H股共14,419,443,216股。截至2015年9月30日,国家电网、长江电力分别持有本行H股1,611,413,730股和1,015,613,000股,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除去淡马锡、国家电网、长江电力持有的股份,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其余H股为77,335,944,024股。

      2. 截至2015年9月30日,国家电网通过所属全资子公司持有本行H股股份情况如下: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4,131,000股,国家电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1,315,282,730 股,鲁能集团有限公司230,000,000股,深圳国能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12,000,000 股。

      3. 截至2015年9月30日,境外股东通过“沪股通”持有本行A股共120,769,856股,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

      4. 上述部分股东属于同一管理人管理。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季度经营简要分析

      于2015年9月30日,本集团资产总额183,213.75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15,772.82亿元,增长9.42%。

      于2015年9月30日,本集团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103,596.2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851.16亿元,增长9.34%。其中,境内分行公司类贷款58,867.01亿元,个人贷款33,067.44亿元,票据贴现3,222.10亿元;海外和子公司贷款8,439.71亿元。

      今年以来,本集团积极应对宏观形势变化,推进风险管理工作转型创新,着力加强信贷风险管控,推动授信专业化建设,实施评估转型,在一级分行建设集中放款中心,持续开展风险预警和排查,提升前瞻性风险管理能力,促进信贷结构调整,拓宽风险化解渠道,加快不良贷款处置,信贷资产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划分,不良贷款余额为1,499.7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68.00亿元。不良贷款率1.45%,较上年末上升0.26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178.99%,较上年末下降43.34个百分点。

      本集团负债总额169,469.75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4,547.30亿元,增长9.39%。

      客户存款138,277.1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285.60亿元,增长7.20%。其中,本行境内定期存款68,142.34亿元,活期存款66,328.82亿元;海外和子公司存款3,805.97亿元。

      股东权益总额13,744.0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225.52亿元,增长9.79%。

      存贷比率为74.92%,保持在合理水平。流动性覆盖率月均值为123.52%(按照当期适用的监管要求、定义及会计准则进行计算。),符合监管标准。

      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本集团实现净利润1,920.76亿元,其中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915.57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0.73%和0.66%。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1.46%,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45%。

      利息净收入3,408.0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4%。净利差为2.47%,净利息收益率为2.64%,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0.14和0.16个百分点。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886.8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3%。其中,信用卡、理财产品、代销基金、代理保险等产品实现较快增长,房改金融等传统优势业务保持稳健增长。

      业务及管理费为1,057.8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30亿元。成本收入比较上年同期下降1.17个百分点至24.04%。

      所得税费用525.0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40亿元。所得税实际税率为21.47%。

      资本充足率

      本集团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6月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资本充足率,并自2014年4月开始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其中,对符合监管要求的公司信用风险暴露资本要求采用初级内部评级法计量,零售信用风险暴露资本要求采用内部评级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要求采用内部模型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采用标准法计量。依据监管要求,本集团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和其他方法并行计量资本充足率,并遵守并行期规则。

      于2015年9月30日,考虑并行期规则后,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的资本充足率14.97%,一级资本充足率12.73%,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2.73%,满足监管要求。与2014年12月31日相比,本集团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上升0.10、0.61和0.61个百分点,主要是资本净额增速高于风险加权资产增速。

      杠杆率

      本集团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1月颁布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量杠杆率。

      于2015年9月30日,本集团杠杆率6.95%,满足监管要求。

      §4重要事项

      4.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

      

      4.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行董事会于2014年12月12日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发行优先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优先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于 2015年6月15日经本行 2014 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行境内发行优先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本行境外发行优先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拟在境内外市场发行总额共计不超过等额人民币800亿元(含)优先股,其中在境内市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含)优先股、境外市场发行不超过等额人民币200亿元(含)优先股。本次境内外优先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尚待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目前监管机构报批工作正在进行中。

      4.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4年9月,汇金公司曾做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即只要汇金公司继续持有本行任何股份,或根据中国或本行股份上市地的法律或上市规则被视为是本行控股股东或是本行控股股东的关联人士,汇金公司将不会从事或参与任何竞争性商业银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发放贷款、吸收存款及结算、基金托管、银行卡和货币兑换服务等。然而,汇金公司可以通过其投资于其他商业银行从事或参与若干竞争性业务。对此,汇金公司已承诺将会:(1)公允地对待其在商业银行的投资,并不会利用其作为本行股东的地位或利用这种地位获得的信息,作出不利于本行而有利于其他商业银行的决定或判断;(2)为本行的最大利益行使股东权利。

      2015年7月8日,本行接到汇金公司通知,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

      截至2015年9月30日,汇金公司不存在违反承诺事项的行为。

      除此之外,本行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新承诺事项。

      4.4 本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发布季度报告

      本报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 及本行网址(www.ccb.com)。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季度报告同时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址(www.ccb.com)。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2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5年10月29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15年10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王洪章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6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4名,徐铁董事委托董轼董事出席并代为表决,維姆?科克董事委托莫里?洪恩董事出席并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请参见本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二、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欧洲)有限公司在波兰设立分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批准中国建设银行(欧洲)有限公司在波兰设立分行,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在波兰申设分行的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2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5年10月29日)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15年10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郭友监事长主持,应出席监事8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8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监事会认为本行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监事会2015年年度履职监督与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