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60 公司简称:京城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俊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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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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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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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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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从京城控股获悉其正在筹划重大事项,为此,公司立即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9日起开始停牌,随即7月3日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年7月10日,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重大事项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随后,公司分别于8月11日和9月11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2015年10月14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预计停牌不超过两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已与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框架协议,但相关对价及其他细节仍待进一步落实,同时公司与各相关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各中介机构正按计划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因相关程序仍在进行,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3.1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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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俊杰
日期 2015-10-29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15-069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5年10月14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在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县南三街2号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代董事长李俊杰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7-9月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依据公司2015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和实际账龄以及各项资产实际占用情况,经实物盘点、分析核实,公司按照财政部制定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关于计提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计提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2015年7-9月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78.99万元。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15-070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在中国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县南三街2号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三季度报告按期履行信息披露。
本议案有效票3票;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7-9月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依据公司2015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和实际账龄以及各项资产实际占用情况,经实物盘点、分析核实,公司按照财政部制定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关于计提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计提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2015年7-9月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78.99万元。
本议案有效票3票;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