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18 900915 公司简称:中路股份 中路B股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云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霍恩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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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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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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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表项目发生大幅度变化的项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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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发生大幅度变化的项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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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大幅度变化的项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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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根据有关部门指示及项目需要,高空风能发电芜湖项目已调整至安徽省绩溪县并与安徽省绩溪县人民政府签订相关投资协议,项目投资额拟从人民币10亿元调整至人民币20亿元,建设400兆瓦高空风能发电站,该项目环评及土地申请公示已结束。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安中路高空风能发电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为准),正进行高空风能发电海安项目的申请立项、土地预申请、环评等前期筹备审批工作。
2、公司正在积极筹备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
3、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按照与三五集团所签订合作协议,积极推动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六公路区域地块开发而进行前期报批筹划工作,与三五集团战略合作建设集生活、购物、工作、娱乐、文化、艺术与一体的世界级大规模、多功能综合文化旅游服务产业区,目前正加紧编制该地块开发的整体详细规划。
4、公司筹划全资子公司中路实业拟向辽宁新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辽宁新化)出售保龄设备主营业务及相关资产,交易价为不低于人民币1.11亿元,双方于2015年7月13日签署转让框架协议并收到辽宁新化定金人民币500万元(详见2015年7月14日公司临时报告,临2015-028号)。根据3个月来的尽职调查,双方未能达成最终交易,辽宁新化已支付的定金500万元不予退还。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000万元受让实际控制人陈荣持有的上海路路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路路由”)10%股权,股权转让工商登记完成后的12个月内路路由的估值将通过外来投资者大幅溢价增资以达到增值至20倍,如路路由届时未能通过外来投资大幅溢价增资,关联人陈荣则以20倍增值价格,即人民币2亿元回购本次转让的10%之股权,按照此对赌条款,届时路路由的估值为20亿人民币。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12月4日,公司向Sequoia Capital China GF Holdco III-A, Ltd.(红杉中国成长基金3)协议出让持有的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详见公司临时报告:临2014-046),2014年已完成6.14%的股权交收,报告期内完成了13.86%股权的交割,该项股权出让已产生收益约13528.40万元,其中本报告期为9391.40万元。目前,股权转让已完成全部工商过户登记,股权转让款尚余1237.5万元尾款因故未收到。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将比上年同期增加100%以上。
公司名称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闪
日期 2015-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