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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盛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1版)

      法定代表人:高新

      电话:(010)82019988

      传真:(010)82255988

      联系人:龚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张兰

      经办律师:刘佳、张兰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汤骏、贺耀

      联系人:贺耀

      五、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长盛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于把握中国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带来的投资机会,分享高端装备制造相关上市公司的持续投资收益,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余资产投资于股指期货、权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其中投资于高端装备制造的股票和债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优势,运用科学严谨、规范化的资产配置方法,灵活配置高端装备制造主题的上市公司股票和债券,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1、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中,本基金将主要考虑:(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 增长率、工业增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进出口数据变化等;(2)微观经济指标,包括各行业主要企业的盈利变化情况及盈利预期等;(3)市场指标,包括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及与国外市场的比较、市场资金的供求关系及其变化等;(4)政策因素,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及其它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各种政策。

      本基金根据上述研究,分析市场风险相对变化趋势,及时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以及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有效管理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分为股票池初步构建、细分领域配置和个股精选三个方面。

      (1)高端装备制造股票池的初步构建

      高端装备制造属于装备制造业的高端领域,根据《“十二五”高端装备制造业产业发展规划》的界定,主要包括航空装备工业、卫星产业、轨道交通设备制造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智能制造装备业等5 大重点方向。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推进的关键时期,主要任务是从一个工业大国转变为工业强国,在这一过程中,高端装备制造业将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进一步研究界定,高端装备制造所涉及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下述几个细分领域:

      A:航天军工:参与研发制造航天航空设备、卫星导航系统或军工设备的上市公司。

      B:自动化装备:生产具备自动检测、传输或控制功能的设备以及与智能控制、机器人相关的上市公司。

      C:二次电力设备:一次电力设备为发、输、配电的主系统上所使用的设备(如发电机、变压器等),而二次电力设备为对一次电力设备的工作进行控制、保护检查和测量的设备。

      D:轨道交通设备:研发、制造或销售轨道交通相关装备的上市公司。

      E:智能仪器仪表与控制系统:研发生产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的检测分析系统或仪器仪表设备的上市公司。

      F:能源装备:研发生产专用油田服务装备、或提供高端油田作业服务与系统的上市公司。

      G:通用设备:研发生产用于制造和维修技术装备的各种生产设备的上市公司。

      H:工程机械:研发生产建筑工程所需的综合性机械化施工工程所必需的机械装备的上市公司。

      I:环保装备:研发生产用于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监测、防治污染的专业装备或提供环境治理解决方案的上市公司。

      如果未来由于技术进步或政策变化导致本基金高端装备制造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覆盖范围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有权适时对相关定义和股票池构建标准进行补充和修订。

      (2)高端装备制造细分领域的配置

      在初步构建高端装备制造股票池之后,本基金通过深入分析判断各细分领域的景气状况、产业政策变化、生命周期,结合可投资的规模和相对估值水平,适时调整各子领域的配置比例。

      A.景气状况:判断各子领域的景气特征,选取景气度较高,发展前景良好,政策性推动敏感性较高的细分领域重点配置,适度配置技术、生产模式或商业模式等处于培育期,虽尚不成熟,但未来前景广阔的细分领域;

      B.产业政策变化:分析与各个细分领域相关的扶持或压制政策,判断政策对行业前景的影响;

      C.生命周期:判断各细分领域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重点配置生命周期处于成熟前期的领域;

      D.相对估值水平:动态分析各细分领域的的相对估值水平,提高被市场低估的子领域配置比例,降低被市场高估的子行业配置比例。

      (3)个股精选

      在高端装备制造细分领域配置完成后,本基金通过公司基本状况分析、股票估值分析进行个股精选。

      1) 公司基本状况分析

      A.经营状况分析

      通过分析公司的公司治理、经营模式、产品研发、营销策略、成本控制等多方面的运营管理能力,判断公司的核心价值与成长能力,选择经营状况良好, 并符合产业升级、科技进步、制度创新及体制改革趋势的个股,构建投资股票池。

      B.财务状况分析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成长和股本扩张能力、持续经营力、杠杆水平以及现金流管理水平,选择优良财务状况的上市公司股票。

      2)股票估值分析

      通过对内在价值、相对价值、收购价值等方面的研究,考察市盈增长比率(PEG)、市盈率(P/E)、市净率(P/B)、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自由现金流贴现(DCF)等一系列估值指标,给出股票综合评级,从中选择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公司。

      本基金将结合公司状况以及股票估值分析的基本结论,选择具有较强竞争优势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股票,组建并动态调整股票库。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稳健的投资管理方式,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本基金通过分析未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方向,综合考虑不同券种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流动性等因素,构造债券投资组合。在实际的投资运作中,本基金将运用久期控制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策略、类别选择策略、个券选择策略等多种策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是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投资组合的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等特点,在市场向下带动净值走低时,通过股指期货快速降低投资组合的仓位,从而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避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并在市场快速向上基金难以及时提高仓位时,通过股指期货快速提高投资组合的仓位,从而提高基金资产收益。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50%*上证高端装备60指数收益率 + 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长盛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6月30日报告,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估值期货的投资策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记录,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或结算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有关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期的描述。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的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的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的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中“(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相关内容。

      (六)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中的相关内容。

      (七)更新了“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中的相关内容。

      (八)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的相关内容。

      十六、 签署日期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于2015年10月21日签署。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