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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刘玉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集团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13,483万元,较年初减少人民币72,465万元,减少7%;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55,658万元,较年初减少人民币96,492万元,减少15%;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439,739万元,较年初增加了人民币22,691万元,增加5%;2015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2,6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239万元,增幅28%。 现将变动较大的科目进行如下分析: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玉军

      日期 2015-10-29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5-026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其中5人为现场参加,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董事安品东先生和陈银杏女士因公无法出席本次董事会,均委托董事付亚娜女士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玉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已于2015年10月15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审议拟在境内外公布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建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关于提名刘玉军先生等九位人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建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2015年12月17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综合各方面因素,公司董事会建议提名现任董事刘玉军先生、林文波先生、付亚娜女士、曹硕女士、安品东先生、陈银杏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高宗泽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洁英女士届时在本公司连任六年,按照相关规定不得再继续连任;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管一民先生于2015年12月17日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经考虑各方面因素,拟提名郭永清先生和王翔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上述提名均建议自股东大会批准后起任期三年。提名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刘玉军先生等六位人士符合公司董事的聘任条件,高宗泽先生等三位人士符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聘任条件。董事会同意将提名的九位董事候选人分别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上述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前,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交易所审核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建议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如下:

      独立董事薪酬:人民币22万元/年(人民币贰拾贰万元/年)

      其它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以上独立董事薪酬含税,其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如上述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则所兼任职务的薪酬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关于聘任齐丽品女士为公司总经济师的议案

      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董事会同意聘任齐丽品女士为公司总经济师,任期自董事会批准日起至2015年12月17日,并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标准对其进行考核并支付薪酬。齐丽品女士简历详见附件2。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 关于对公司部门设置进行调整的建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6. 关于成立界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7.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附件1:提名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玉军先生,49岁,现任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副总会计师、本公司董事长。刘玉军先生自1996年12月至2000年8月,任天津市第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2000年8月至2007年10月,任天津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总会计师;2007年10月至2008年11月,任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08年11月至2011年4月,任城投集团副总会计师兼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1年4月至2013年4月,任城投集团副总会计师、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兼任天津地铁资源投资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城投集团副总会计师,并自2015年1月至3月,兼任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董事。刘玉军先生自2015年3月13日起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

      林文波先生,58岁,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林文波先生自2000年12月开始加盟本公司,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负责生产运营、工程建设及市场开发等工作,并曾任天津凯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杭州天创水务有限公司、宝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天津创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林文波先生自2009年12月18日起任本公司董事,自2010年3月25日起任本公司总经理。

      付亚娜女士,44岁,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付女士自2000年12月开始一直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03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0年11月起兼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曹硕女士,37岁,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曹女士于2000年9月至2005年3月就职于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项目经理。2005年4月至2006年5月就职于天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经理。2006年8月加入本公司,2006年8月至2013年2月担任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3年2月起任财务部经理,2014年9月起任本公司总会计师,2015年1月25日起不再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自2015年3月13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安品东先生,47岁,现任城投集团副总经济师、本公司董事。安品东先生从2000年12月开始任本公司总会计师,2005年2月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安品东先生自2000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陈银杏女士,41岁,现任城投集团副总会计师、本公司董事,中国注册会计师。陈银杏女士自2003年12月至2004年12月,任天津市政投资公司副总经济师,兼综合办公室主任、资产管理部经理。2005年1月加盟本公司,并于同年2月起任本公司总会计师。陈银杏女士于2009年3月5日辞去本公司总会计师职务,并开始任城投集团副总会计师;陈银杏女士于2009年12月18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高宗泽先生,75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海商法协会顾问,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家委员会委员,斯得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员,巴黎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员,香港仲裁中心仲裁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特邀研究员、特邀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一级律师。高先生曾就读于中国大连海运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及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高先生1998年至2001年11月任中国法律服务(香港)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12月至2004年7月任北京孚晟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年8月至今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先生长期从事法律业务,精通海商法、国际贸易法、证券法律,曾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中国海关总署原国家商检局、中国石化总公司、中国粮油、五金矿产、粮油食品等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公司、中国华能国际电力公司等二十余家大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高先生1995年至2005年担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0年至2006年担任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3年至2006年担任深圳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6年至2011年担任深圳信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至2009年担任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高先生曾于2002年至2008年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4年4月15日起再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郭永清先生,41岁,博士后,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兼任三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物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部门主任。

      王翔飞先生,63岁,现任国开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及财讯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中安石油国际有限公司副财务总监、安中国际石油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南南资源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王翔飞先生为高级会计师,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主修金融,并获颁发经济学学士学位。王翔飞先生曾先后在数家从事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的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曾担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曾于2002年4月至2008年4月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附件2:齐丽品女士简历

      齐丽品女士,38岁,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副总经济师、经营管理部经理。齐女士1999年7月毕业于天津南开大学经济信息管理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9年7月至2001年2月就职于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任职员。2001年2月加盟本公司,历任项目开发部职员、市场开发部经理助理、资产管理与企业发展研究部副经理、企划部副经理、经营管理部经理,自2010年1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济师兼经营管理部经理。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5-027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齐丽品女士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10月29日收到监事齐丽品女士的辞职报告。齐丽品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

      齐丽品女士确认其与监事会及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且并无任何需通知本公司股东的事项。齐丽品女士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本公司监事会谨向齐丽品女士在担任本公司监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5-028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上午9: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6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明起先生主持。本公司已于2015年10月15日将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审议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关于提名李杨先生等四位人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于2015年12月17日任期届满,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监事会建议提名李杨先生、聂有壮先生、李晓申先生和牛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后起三年。

      提名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建议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即将成立,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职工代表监事和在本公司工作的其他监事,根据其在本公司岗位情况和公司薪酬相关规定,领取岗位薪酬。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附件:提名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杨先生,46岁,现任本公司监事、总经理助理、西北区域总经理、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5年11月至2009年4月,任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09年12月任本公司水务二分公司总经理;自2010年1月至2011年2月任本公司天津水务事业部东部区域总经理;自2011年2月起任本公司西北区域总经理、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1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9月起任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杨先生自2009年9月8日起任本公司监事。

      聂有壮先生,46岁,现任本公司监事、天津子创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聂有壮先生自2001年1月加入本公司,任职于生产运营部,先后担任部门副经理、经理及公司副总工程师,2008年2月至2009年12月任本公司水务一分公司总经理,自2010年1月至2011年2月任本公司天津水务事业部南部区域总经理。2011年2月至2013年2月任本公司天津水务事业部东部区域总经理兼东郊污水处理厂厂长。2013年2月起任本公司天津子创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聂有壮先生自2003年12月19日起任本公司监事。

      李晓申先生,56岁,现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本公司监事。李晓申先生自1975年高中学毕业后上山下乡,1976年底参军;自1985年7月至1988年5月,历任天津警备区司令部通信处副连职参谋、组织动员处副连职参谋;自1988年5月至2001年4月,历任天津警备区组织动员处正连职参谋、副营职参谋、副团职参谋、副处长;2001年4月至2002年3月,任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武装部副部长(正团);2002年3月至2004年11月,任天津警备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主任;2004年11月至2009年8月,历任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党委工作部副部长、机关工会副主席;2009年8月至2011年4月,历任城投集团党委工作部副部长、机关党总支副书记、机关工会副主席;2011年4月至2012年4月,任本公司纪委书记;2012年5月起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李晓申先生自2012年12月18日起任本公司监事。

      牛静女士,45岁,现任本公司法律审计部经理,助理会计师。牛静女士1993年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财税专业。1993年至1995年,任职于天津先达酒店会计;1995年至2002年,任职于天津山东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2年至2009年,先后任职天津家福商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内部控制经理;2009年7月加盟本公司,至今一直任职本公司法律审计部经理。

      证券代码:600874 证券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2015-029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H股股东股权登记日及参会登记方法等相关事宜请参阅本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刊发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2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天津创业环保大厦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17日

      至2015年12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已于201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前,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本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5年12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18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如下:

      本公司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

      邮编:300381

      联系人姓名:付亚娜 郭凤先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86-22-23930128

      传真:86-22-23930126

      电子邮箱:tjcep@tjcep.com

      提醒各位股东注意,预期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需时半天,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本公司100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6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6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6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4名,监事候选人有4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3.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6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4.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3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4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600票为限,对议案3.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6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公司代码:600874 公司简称:创业环保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