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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4版)

      1)治理原则

      大成创新委派华鑫证券从预算审核、制度建设、董事委派、经营监管、资金监管等方面对任丘鼎兴运营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在必要时有权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协助华鑫证券对任丘鼎兴进行监督与管理。

      2)制度建设

      任丘鼎兴设董事会,董事会一般审议事项须经1/2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以下重大审议事项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方可通过:1)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2)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投资以及重大资产(5,000万元或以上)的处置;3)审议批准公司重大(5,000万元或以上)融资事项;4)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3)人员委派

      任丘鼎兴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大成创新委托华鑫证券委派1名董事,九通投资委派2名董事。

      4.任丘鼎兴收益与利润分配

      投资期间内,经任丘鼎兴股东会一致决议通过,任丘鼎兴可对股东进行分红,分红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5.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反《框架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违反其对另一方的陈述或保证并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则构成该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致使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损害、费用和支出。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华鑫证券、大成创新开展合作,有利于充裕任丘鼎兴的货币资金,推进任丘鼎兴旗下项目开发建设进度。交易完成后,任丘鼎兴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华夏幸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框架合作协议》;

      3.《增资合作合同》。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5-249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通投资”)

      任丘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丘鼎兴”)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406.25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以上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以上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通投资、九通投资全资子公司任丘鼎兴拟与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创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签署《框架合作协议》,涉及大成创新发行资产管理计划向任丘鼎兴增资,华鑫证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大成创新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大成创新向任丘鼎兴投资不超过5亿元,按照注册资本与资本公积2:1比例对任丘鼎兴增资。就公司、九通投资、任丘鼎兴与大成创新签署的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合作协议》、《增资合作合同》、《股权受让合同》(如有)等及其附件及对前述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公司为九通投资及任丘鼎兴根据前述文件对大成创新所承担的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金额为5.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临2015-248号公告)

      (二)上市公司实施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以上担保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九通投资

      公司名称: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31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京开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胡学文

      注册资本:309,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投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凭资质证经营)。

      截止2015年9月30日,九通投资的总资产为21,246,296,684.39元,净资产为6,795,745,601.08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2,349,954,309.12元(注:以上数据为该公司单体数据,下同)。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九通投资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2.任丘鼎兴

      公司名称:任丘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9月17日

      注册地址:任丘市紫荆道东侧雁翎工业园区管委会北区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胡学文

      注册资本:1亿元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园区建设、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投资、土地平整。

      截止2015年9月30日,任丘鼎兴的总资产为138,147,140.15元,净资产为98,736,422.00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1,153,003.43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任丘鼎兴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内容:九通投资、任丘鼎兴在本项目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合作协议》、《增资合作合同》、《股权受让合同》(如有)等及其附件及对前述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项下的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同意对该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6.25亿元,均为本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华夏幸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5-25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下属公司核定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子公司经营需要,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下属公司固安京御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京御幸福”)核定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

      上述担保事项仅为公司目前可预计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进展,将在公司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下属公司核定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固安京御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1日;

      注册地址:固安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孟惊;

      注册资本:29亿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工业厂房开发与经营;

      截止2015年9月30日,固安京御幸福的总资产为23,908,309,020.59元,净资产为5,495,654,669.24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03,789,446.05元,实现净利润232,575,866.62元;(注:以上数据为单体公司的财务数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固安京御幸福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上述担保文件,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在相关文件签署前,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前述借款及担保尚需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该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同意对该等公司进行担保,同意董事长签署担保文件并在担保范围内对担保方式进行调整。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6.25亿元,均为本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华夏幸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15-25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1月1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固安县孔雀大道一号规划展馆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17日

      至201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4、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2日(星期四)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23层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5年11月12日下午16:3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23层

      联 系 人:朱 洲

      电 话:010-56982988

      传 真:010-56982989

      邮 编:100027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