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0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沈介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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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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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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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中,公司股东鲍旭义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00万股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证券公司约定购回账户名称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截至本报告期末,该股份尚未购回,其约定购回交易所涉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60%。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88,422.86万元,较期初增加79.45%,主要是本期借款增加及票据保证金增加导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63,307.51万元,较期初增加40.58%,主要是本期期末电力板块应收再生能源补贴款增加及面料板块收入增长导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4,029.53万元,较期初增加43.64%,主要原因是阳光能源预付的材料款增加导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6,061.05万元,较期初增加184.45%,主要原因是支付的电站项目保证金增加所致;
(5)存货期末余额37,121.77万元,比年初增加比例为42.48%,主要原因系电站组件材料购入及面料销售增长引起的期末存货囤货增长导致;
(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28,308.64万元,较期初增加108.02%,主要原因为本期收购电站增加合并范围留抵增值税所导致;
(7)固定资产期末282,936.65万元,较期初增加104.96%,主要原因为本期收购电站增加的固定资产以及上期在建工程完工转固所导致;
(8)在建工程期末余额3,299.38万元,较期初减少49.78%,主要原因为工程完工转固导致;
(9)工程物资期末余额0万元,较期初减少100.00%,主要原因为电站工程物资本期在建完成转固导致;
(10)商誉期末20,282.18万元,较期初增加165.66%,主要原因为公司收购非同一控制下电站公司100%股权,收购成本大于可辨认公允价值差额增加所导致;
(11)长期待摊费用期末4,906.17万元,较期初增加214.63%,主要原因为电站土地租赁费以及银行贷款中间费增加所导致;
(12)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3,874.17万元,较期初增加52.26%,主要原因为公司股权激励费用计提递延以及坏账计提递延增加导致;
(13)短期借款期末70,000.00万元,较期初增加比例为148.23%。主要原因为投资电站进行的贷款导致;
(14)应付票据期末64,777.65万元,较期初增加比例为61.67%,主要原因为采购增加使用票据支付货款增加导致;
(15)应付账款期末75,716.54万元,较期初增加比例为100.50%,主要原因为收购忻州太科产生的应付电站工程款增加导致;
(16)预收账款期末4,972.86万元,较期初减少比例为44.75%,主要原因为孙公司预收的电站工程总包方的组件款本期结算导致;
(1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21,722.63万元,比期初增加405.18%,主要原因为本期长期借款以及售后租回支付的未确认融资费增加导致的一年内到期款项增加所致;
(1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13,858.8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对与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义务确认的库存股所致;
(19)长期借款期末94,975.00万元,较年初增加比例为312.93%,主要原因为投资电站借款增加所致;
(20)长期应付款期末20,665.11万元,主要原因为融资租赁应付款增加所致;
(21)递延收益期末1,163.97万元,较年初增加512.88%,主要原因为售后租回融资租赁形成的递延收益增加所致;
(22)股本期末66,217.5万元,较年初增加164.87%,主要为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股权激励导致股本增加;
(23)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为15,893.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67%,主要原因为本期股权激励计提的费用增加所致;
(24)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5,283.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4.19%,主要是本期贷款增加导致;
(2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为19,926.66万元,较上期增幅58.52%,主要原因为本期电站并网发电增加,电力板块产生的净利润增加导致;
(26)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发生额1,523.0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92%,主要为政府补贴和往来款减少导致;
(2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发生额11,072.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9.62%,主要为生产经营承兑保证金增加和费用增加导致;
(28)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发生额118万元,为投资性保证金退回导致;
(29)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3977.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89.49%,主要为本期支付电站总包款导致;
(30)投资支付的现金发生额3,758.46万元,为旷达电力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支付款项导致;
(31)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38,843.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43.53%,主要为本期收购非同一控制下子公司股权导致;
(32)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4,107.54万元,主要为本期公司股权激励收到的现金及合资公司少数股东投入的资金导致;
(33)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85,788.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7.80%,主要为本期增加贷款导致;
(34)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204.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65.14%,主要为本期融资性票据贴现导致;
(35)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0,613.2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90%,主要为本期比去年同期贷款到期减少导致;
(36)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1,795.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7.66%,主要为本期贷款增加利息费用增加导致;
(37)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142.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69.49%,主要为本期增加融资租赁费用支付导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议案,确定了发行底价为14.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沈介良实际控制的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事宜,且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数额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15%(含15%)。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募集资金项目尚未最后确认,因此本事项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15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力子公司收购光伏电站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以不低于标的股权的挂牌价格1.32亿元收购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忻州太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2015年9月25日,上海产权联合交易所对本次交易出具了产权交易凭证,旷达电力与航天机电通过上海产权联合交易所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双方通过挂牌协议转让,以挂牌价格13,200.00万元成交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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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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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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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沈介良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