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5-146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蔡小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阙海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蔺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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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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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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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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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小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41,275,951股股份,通过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华润信托*润金 7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间接持有公司2,979,180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44,255,131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0.16%。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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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披露了《达华智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于2015年7月4日披露了《达华智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金锐显100%股权,于2015年7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963 号),于2015年8月21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1963号),于2015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详情请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2015年3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 10,800 万元参与竞标江阴紫光软件有限公司持有的卡友支付30%股权,该事项目前已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批通过; 2015年6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2,473.20万元受让周锐持有的卡友支付 6.87%股权,该股权已在工商部门办理完毕质押手续,目前还在中国人民银行审批中;2015年10月2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以3,283.20万元、2,473.20万元受让王红雨、紫光合创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持有的卡友支付9.12%、6.87%股权,王红雨、紫光合创将尽快配合公司到工商部门办理质押手续、提交给中国人民银行审批,详情请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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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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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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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小如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