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5-045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谭旭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邝焜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俊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 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潍柴卢森堡于2012年12月27日完成对KION Holding 1 GmbH 25%的股权收购,收购对价为467,000,000欧元。本公司于2013年3月8日行使增持KION Group AG 至30%的期权,并于2013年6月27日在其主管商业登记处完成认购相关新股份的登记手续,此次增持的行权对价为328,380,000欧元。KION Holding 1 GmbH于2013年6月27日更名为KION Group AG,其公开发行的股份于2013年6月28日开始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买卖。2013年12月18日,本公司决定行使向KION Group AG的另一股东购买其所持有KION Group AG 3.3%股份的认购期权,潍柴卢森堡已于当日向Superlift发出行权的通知,行权对价为95,333,723欧元,行权后本公司对KION Group AG的持股比例为33.3%。另外,于2014年6月,Superlift将其所持KION Group AG已发行的股份由34.5%减持至26.9%,根据潍柴卢森堡和Superlift 达成的捆绑安排,Superlift在关键事项上将跟随本公司投票,至此本公司获得对关键事项可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为60.2%,实现对KION Group AG的控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为增强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化水平,鉴于KION Group AG近期的优良业务表现,本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潍柴卢森堡,按照每股38.15欧元的价格购买Superlift所持有的490万股KION Group AG股份,占KION Group AG全部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4.95%,收购总价为186,935,000欧元,同时承担相应的交易成本。于2015年3月31日(本次交易完成日),本公司间接持有KION Group AG的股权比例增至38.25%。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董事长:谭旭光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5-046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5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0月2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共收回有效票数13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及批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2.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KION GROUP AG全资子公司行使出售期权事宜的公告》,公司决定购买KION GROUP AG(下称“凯傲公司”)全资子公司林德物料搬运有限公司持有的林德液压合伙企业20%的权益和林德液压普通合伙人 20%的股权。
为保证上述事项顺利进行,拟以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Weichai Power(Luxembourg) Holding S.à r.l.(下称“潍柴卢森堡”)作为融资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9162.9万欧元的贷款,其中7742.9万欧元用于行使本次购买期权(拟由潍柴卢森堡购买林德液压普通合伙人2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5000欧元;由潍柴卢森堡全资子公司液压科技有限合伙企业购买林德液压合伙企业20%的权益,交易对价为7742.4万欧元),1420万欧元以股东贷款的形式提供给林德液压合伙企业,补充其资金流动性。公司对此融资事宜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董事会认为本次融资及担保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批准本次融资及担保事宜,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在上述提供担保条件的原则框架内,实施与相关金融机构商谈、确定具体融资、担保事项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2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因董事Gordon Riske先生担任凯傲公司CEO,其表示为避免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就本议案投弃权票),决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5-047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为进一步增持林德液压普通合伙人20%股权和林德液压合伙企业20%权益并对其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公司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Weichai Power (Luxembourg) Holding S.àr.l.(下称“潍柴卢森堡”)拟向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下称“工银亚洲”)申请不超过等值9162.9万欧元的贷款,并由公司对此融资事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Weichai Power (Luxembourg) Holding S.àr.l.
成立日期: 2012年11月19日
注册地点: 卢森堡(6, rue Jean Monnet L-2180, Luxembourg )
注册资本: 100,000欧元
经营范围: 参与创设、开发、管理和控制任何公司或企业。投资收购和管理专利或其他任何性质和来源的知识产权权利
与本公司的关系: 潍柴卢森堡为本公司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5年09月30日,潍柴卢森堡的资产总额为133,393.94万欧元,净资产为50,452.05万欧元,营业收入为 5.65万欧元,净利润为362.62万欧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主要内容
潍柴卢森堡向工银亚洲申请不超过等值9162.9万欧元的贷款,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下称“工行潍坊分行”)为此贷款出具保函,公司向工行潍坊分行提供总额为人民币71,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5年。
担保范围为到期应付的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融资担保是为进一步增持林德液压普通合伙人20%股权和林德液压合伙企业20%权益并对其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潍柴卢森堡为本公司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为其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10月29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人民币1,095,935.2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3.83%(含本次担保;外币担保按10月29日中间汇率折算)。其中,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6106.8万元,该担保系本公司因吸收合并承继原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担保,该担保事项清理尚未完成。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5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