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评论
  • 9:研究·宏观
  • 10:研究·市场
  • 11:数据·图表
  • 12:上证观察家
  • 13:专版
  • 14:股市行情
  • 15:市场数据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181:信息披露
  • 182:信息披露
  • 183:信息披露
  • 184:信息披露
  • 185:信息披露
  • 186:信息披露
  • 187:信息披露
  • 188:信息披露
  • 189:信息披露
  • 190:信息披露
  • 191:信息披露
  • 192:信息披露
  • 193:信息披露
  • 194:信息披露
  • 195:信息披露
  • 196:信息披露
  • 197:信息披露
  • 198:信息披露
  • 199:信息披露
  • 200:信息披露
  • 201:信息披露
  • 202:信息披露
  • 203:信息披露
  • 204:信息披露
  • 205:信息披露
  • 206:信息披露
  • 207:信息披露
  • 208:信息披露
  • 209:信息披露
  • 210:信息披露
  • 211:信息披露
  • 212:信息披露
  • 213:信息披露
  • 214:信息披露
  • 215:信息披露
  • 216:信息披露
  • 217:信息披露
  • 218:信息披露
  • 219:信息披露
  • 220:信息披露
  • 221:信息披露
  • 222:信息披露
  • 223:信息披露
  • 224:信息披露
  • 225:信息披露
  • 226:信息披露
  • 227:信息披露
  • 228:信息披露
  • 229:信息披露
  • 230:信息披露
  • 231:信息披露
  • 232:信息披露
  • 233:信息披露
  • 234:信息披露
  • 235:信息披露
  • 236:信息披露
  • 237:信息披露
  • 238:信息披露
  • 239:信息披露
  • 240:信息披露
  • 241:信息披露
  • 242:信息披露
  • 243:信息披露
  • 244:信息披露
  • 245:信息披露
  • 246:信息披露
  • 247:信息披露
  • 248:信息披露
  • 249:信息披露
  • 250:信息披露
  • 251:信息披露
  • 252:信息披露
  •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补充公告
  •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  
    2015年10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17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75版:信息披露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补充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田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冷姝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了3700万元,减幅为56.99%,主要原因系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向深圳供应链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及新厂房基建投入所致;

      (2)应收票据: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了1900万元,减幅为62.5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及时背书所收汇票所致;

      (3)应收账款: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6000万元,增幅为56.69%,主要原因系销售收入增长及深圳供应链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并入所致;

      (4)预付款项: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7300万元,增幅为2686.35%,主要原因系深圳供应链控股子公司预付货款所致;

      (5)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了480万元,减幅为72.30%,主要原因系出口退税及时退回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39万元,增幅为79.46%,主要原因系应收账款增加,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增加所致;

      (7)短期借款: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6200万元,增幅为208.64%,主要原因系对外投资力度加大及新厂房基建投入增加,公司向银行适当办理贷款业务所致;

      (8)应付票据: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5600万元,增幅为156.27%,主要原因系货款结算方式改变所致;

      (9)预收款项: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3300万元,增幅为632.23%,主要原因系新客户增加,预付货款收入及向深圳供应链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借款计入预收款项所致;

      (10)应交税费: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83万元,增幅为201.29%,主要原因系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15年到期,目前正申请重新认定,本报告期暂按25%所得税缴纳所致;

      (11)实收资本: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9335万元,增幅为100%,主要原因系公司于6月份实施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以未分配利润送5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5股,派现金2元)所致。

      2、利润表

      (1)营业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0000万元,增幅46.05%,主要原因系母公司业务增长及深圳供应链控股子公司收入并入所致;

      (2)营业成本: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9000万元,增幅52.88%,主要原因系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及收入增加致生产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30万元,增幅45.11%,主要原因系开拓新客户、新产品宣传等致销售成本增加及出货量增加,运输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20万元,减幅1421.21%,主要原因系人民币贬值,汇率变动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20万元,增幅328.10%,主要原因系销售收入增加,应收账款相应增加所致;

      (6)投资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30万元,增幅5446.23%主要原因系公司参股的金信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按持股比例获得收益所致;

      (7)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70万,减幅77.90%,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公司出售高沙三街22号厂房,而本报告并无主营业务以外销售业务所致;

      (8)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5万元,减幅86.74%,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公司清理报废设备,而本报告并无固定资产清理事项所致;

      (9)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50万元,增幅78.51%,主要原因系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15年到期,目前正申请重新认定,本报告期暂按25%所得税缴纳所致;

      3、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200万元,减幅188.94%,主要原因系1、母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及库存增加;2、人工成本增长;3、本报告期所得税款暂按25%缴纳;4、深圳供应链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并入。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2500万元,增幅73.41%,主要原因系1、投资设立深圳供应链控股子公司;2、投资设立浙江安备新能源控股子公司;3、向深圳供应链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4、公司二期厂房设备购置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了6370万元,减幅59.43%,主要原因系公司于2014年1月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使得去年同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数值较大,而本报告期并无重大筹资活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获得的所得税优惠已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如未能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则2015年度所得税率将出现上升,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将对公司的净利润情况带来一定的影响。

      2015年4月,公司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部门提交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申报资料。2015年9月30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订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发布了粤科公示[2015]24号文《关于公示广东省2015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拟通过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截至本报告日,公示期已结束,但仍需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部门报备后才能向企业下发评审通过批文,评审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5-056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上午09:30分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均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田畴主持,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后一致认为: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严格执行了信息保密规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设立深圳市安备无绳电器有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备无绳电器有限公司(暂定名)能借助国家及其地方政策的优惠,同时结合自身在可充电备用照明灯具及可充电交直流两用风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上的成熟经验,推动公司国内业务的发展, 同意公司以3,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拟投资设立深圳市安备无绳电器有限公司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5-057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上午11:00分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人员均以现场形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晓琴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5-060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设立深圳市安备无绳电器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备无绳电器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现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况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由公司自有货币资金出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对外投资已经201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其他投资主体情况

      本次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情况(具体以公司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的为准)

      1、公司名称:深圳市安备无绳电器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3、法定代表人:孙莹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照明器材、电脑周边及配件等产品的研发和销售;电子商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7、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以自有货币资金分次缴足。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事项为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结合了自身在可充电备用照明灯具及可充电交直流两用风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上的成熟经验,逐步开拓国内市场,打造“安备”高端便携无绳电器及相关产品知名品牌,除线下商超模式外,还充分利用电商平台、微商等新型销售模式,有利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利润增长点。

      六、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设立全资子公司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政策风险、管理风险、市场风险和技术风险等,公司将会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风险和化解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七、备查文件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号:2015-058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