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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管建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管建忠

      日期 2015-10-30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5-06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5年10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30日下午13: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建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8)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5-067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5年10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30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伟强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6#炉机器设备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事项,是公司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对比同行业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情况后作出的,调整后的会计估计将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8)。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5-068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项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5年三季度末的财务报表影响如下: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减少1,494,562.07元,营业成本减少1,494,562.07元, 所得税费用增加224,184.31元, 净利润增加1,270,377.7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1,270,377.76元。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从2015年7月1日起,公司拟对6#炉机器设备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由10年变更为15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具体情况

      为了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使用情况以及对公司6#炉机器设备的技术、自然使用寿命的评估,公司决定从2015年7月1日起变更6#炉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具体方案如下:

      ■

      6#炉机器设备分类中的残值率及公司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仍按照原相应的会计估计处理。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对2015年1-6月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5年三季度末的财务报表影响如下: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减少1,494,562.07元,营业成本减少1,494,562.07元, 所得税费用增加224,184.31元, 净利润增加1,270,377.7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1,270,377.76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6#炉机器设备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是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同时参照其他可比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情况,真实、完整地反映固定资产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间、每期实际的资产消耗及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定,董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调整后公司的财务信息客观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调整公司6#炉机器设备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6#炉机器设备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事项,是公司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对比同行业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情况后作出的,调整后的会计估计将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基于我们在本次审核中所实施的程序和所获取的相关证据,我们未发现后附的专项说明中所述的会计估计变更对2015年度贵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的影响数在所有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或者存在重大的不合理之处。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5-069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为方便募集资金的集中管理,并使公司得到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现拟变更募集资金存放的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9月5日《关于核准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18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4,384,133 股新股(A 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本次发行委托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50 元,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58,820,000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499,970,000.00元。截至2014年12月12日止,公司已募集到资金净额人民币474,471,050.00 元(已扣除承销费用25,498,950.00元)。该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所”)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644号《验资报告》。

      2014年12月,公司在中国银行嘉兴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乍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募集资金。公司与上述银行及独立财务顾问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目前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为方便公司募集资金的集中管理,并使公司得到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公司拟注销中国银行嘉兴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乍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在中国银行嘉兴市分行重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将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连同结算利息全部转入公司在中国银行嘉兴市分行重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实现募集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后,公司将与中国银行嘉兴市分行及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2015年10月20日,公司原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新募集资金账户实际转入金额以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日为基准日。

      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三、审议情况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的具体事宜。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将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连同结算利息全部转入公司在中国银行嘉兴市分行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注销原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可实现募集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此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行为是公司为了便于经营管理的需要,符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求。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无异议。华林证券将对公司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设,每笔资金资金的转移、管理、使用等严格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确保募集资金合规使用。

      六、上网文件

      1、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核查意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5-070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该项目”)独立财务顾问,该项目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且已实施完毕,目前处于持续督导期。华林证券根据规定担任持公司的续督导机构,曾指定石坡先生、何朝丹女士作为该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具体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近日收到华林证券发来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借壳上市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情况的说明》,石坡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将不再担任公司的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为保证该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华林证券决定委派章琦女士接替相关工作,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本次调整后,该项目财务顾问主办人为:何朝丹女士、章琦女士。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简历

      章琦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7月至今在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参与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等项目,并参与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帝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改制重组和财务顾问工作。

      公司代码:600273 公司简称:嘉化能源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