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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99 公司简称:科达洁能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边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1) 应收票据期末数较年初数下降33.94%,主要是由于公司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2)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长2139.02%,主要是由于公司确认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款77,323.46万元所致,该款项已于期后到账。

      (1) 应付票据期末数较年初数下降 38.44%,主要是由于本期采购付款方式有所调整所致。

      (3) 应交税费期末数较年初数增长203.46%,主要是公司转让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股权致预提的企业所得税较多所致。

      (4) 递延收益期末数较年初数增长85.26%,主要是由于子公司沈阳科达洁能燃气有限公司获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循环化改造试点专项资金补助款3300万元所致。

      2、 利润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1) 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210.36%,主要是由于公司确认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收益56,066.10万元所致。

      (2) 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79.20%,主要是由于公司获得较多的政府补助款所致。

      3、 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1) 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57.83%,主要是由于公司收到的出口退税款较多所致。

      (2) 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长 271.33%,主要是由于本期收到政府补助款较多所致。

      (3) 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46.96%,主要原因是由于子公司沈阳科达洁能燃气有限公司借款3300万元给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所致。

      (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长103.32%,主要原因是由于沈阳科达投资建设梯级转化清洁燃煤气化系统及恒力泰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所致。

      (5)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为11,186.74万元,其中1.10亿元系收购江苏科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所支付的现金。

      (6)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为9,020.22万元,其中8,020.22万元系公司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次行权所收到的出资款;其余为控股子公司引入少数股权投资款。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进入资产重组程序,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安徽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报告期内,公司股票因该资产重组事项持续停牌。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边程

      日期 201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15-076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0月30日在公司103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边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授权代表0人,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江苏科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为子公司江苏科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72%)向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向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村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均为两年。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15–077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科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行环保”)

      ●本次担保金额:50,000万元;为其担保余额: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苏科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江苏科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向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村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均为两年。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科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科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盐城环保产业园经五路1号(28)

      法定代表人:刘怀平

      注册资本:8,937万元整

      经营范围:环境污染防治设备、输送设备、钢结构件及电气控制系统技术的研制、设计、销售、承包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和维护;节能环保新材料的研制;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

      ■

      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与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分别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科行环保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

      本次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此外,为保护公司利益,科行环保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保证范围包括:保证人依保证合同所应承担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人代反担保人偿还上述款项后发生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科行环保向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是根据科行环保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目的是保证其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相关规定。公司以上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上述或有风险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该项担保议案。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97,090.28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96,217.93万元,上述金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39%、25.16%,且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

      4、科行环保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15-078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清洁煤气集中供气项目

      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具体项目运作事宜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签订更详细的项目合同。

      ●根据协议约定,本项目拟于2016年上年度启动建设,对公司今年业绩将不产生影响。

      一、 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15年10月30日与鼎湖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在肇庆签订了《鼎湖区永安陶瓷工业园清洁煤气集中供气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根据肇庆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的战略部署和《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府函[2015]69号)、《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2015年推进建筑陶瓷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府函[2015]159号)的要求,在鼎湖区永安陶瓷工业园内建设清洁煤气集中供气项目,对陶瓷企业实施推广应用清洁煤气,不仅符合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的战略要求,而且也是实现肇庆陶瓷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环节。

      (二)合作模式、规模与目的

      为了发挥甲乙双方优势,加快推动鼎湖区永安陶瓷工业园清洁煤气集中供气项目(投资规模约6亿元人民币)的建设投产,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由政府、陶瓷企业、公司等多方共同出资建设。为了发挥项目对当地陶瓷产业转型升级、环境保护以及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甲乙双方经过充分讨论,友好协商,秉着优势互补、诚信合作的宗旨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

      (三)合作意向

      根据产业发展要求,本项目拟于2016年上年度启动建设,本年度内建成投产(具体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为了实现上述推进计划,双方共同承诺执行以下事项:

      1、甲方:

      (1)主导在鼎湖区永安陶瓷工业园推广使用清洁煤气,积极推动清洁煤气集中供气项目的建设投产。

      (2)负责落实项目建设用地,依法解决项目行政审批、土地征用等问题。

      (3)负责协调陶瓷企业出资集中供气项目,参与项目投资。

      (4)项目建设完成后,负责协调陶瓷企业与项目管理公司协商一致后签订清洁煤气使用合同;监督陶瓷企业按照合同要求规范用气;根据实际情况,督促陶瓷企业逐步拆除固定床水煤气装置。

      (5)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提供开展前期工作的各项便利条件,确保项目各种合法、合规性文件报批等工作快速审批,确保前期工作的合法有效。协助项目管理公司积极向国家工信部等部委以及广东省有关厅局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2、乙方:

      (1)为工业园清洁煤气集中供气项目提供先进的设备和技术。

      (2)确保提供的清洁煤气设备和工艺的排放水平、生产安全、生产的产品等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的要求。

      (3)保证集中供气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安评、环评等标准要求。

      (4)协助项目管理公司积极向国家工信部等部委以及广东省有关厅局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5)项目建设完成后,为项目管理公司提供项目运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定期为项目提供维护和保养服务,保证项目的稳定运行。

      3、后续事项

      项目详细的投资和建设规模、实施期限、运作方式等未尽事宜,将在进一步签订的项目合同中明晰。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和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合作,拟采用PPP模式在工业园区集中提供清洁煤气,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和风险,为园区项目的投资收益提供保障。

      (二)如本次战略合作及相关谈判进展顺利,将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三)本战略合作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本协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况。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具体项目运作事宜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签订更详细的项目合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