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安红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尚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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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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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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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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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145,411.32万元,主要是由于房产销售资金回笼和减持金融资产所致;
②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60.00万元,主要是由于收到银行票据所致;
③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12,190.08万元,主要是由于应收固废处理费等业务收入款增加所致;
④预付款项较年初减少3,919.56万元,主要是由于结转预付账款所致;
⑤应收利息较年初增加1.10万元,主要是由于应收利息增加所致;
⑥应收股利较年初减少112.58万元,主要是由于收到应收股利所致;
⑦其他流动资产将年初增加20,461.71万元,主要是由于置地集团预缴营业税款所致;
⑧长期应收款较年初增加122,453.48万元,主要是由于环境BOT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⑨投资性房地产较年初增加48,127.86万元,主要是由于置地露香园项目T5酒店式公寓建成后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⑩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35.79万元,主要是由于环境项目更新改造支出增加所致;
(11)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加22.34万元,主要是由于环境项目长期待摊费用增加所致;
(12)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1,461.58万元,主要是置地集团缴纳的物业维修金增加所致;
(13)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340,000.00万元,主要是由于发行中票后偿还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14)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248,980.98万元,主要是由于房产项目预收售房款增加所致;
(15)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3,108.58万元,主要是由于支付职工薪酬所致;
(16)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34,963.75万元,主要是由于计提应交税费所致;
(1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187,768.58万元,主要是由于归还保障房私募债和露香园项目银行贷款所致;
(18)应付债券较年初增加207,694.43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发行中票所致;
3.1.2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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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8,625.67万元,主要是由于房产销售税费同比增加所致;
②销售费用同比增加1,300.66万元,主要是由于房产业务销售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③管理费用同比增加5,711.98万元,主要是由于增加的资产重组费用以及环境集团项目投入运营所致;
④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35.45万元,主要是由于去年同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⑤投资收益同比增加301,234.97万元,主要是由于减持金融资产所致;
⑥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112.44万元,主要是由于房产项目发生补偿支出所致;
⑦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60,310.13万元,主要是由于利润总额同比增加所致;
3.1.3现金流量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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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51,363.84万元,主要是由于房产销售回笼同比增加和房产开发支出减少所致;
②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420,363.98万元,主要是由于减持金融资产等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所致。
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449,298.41万元,主要是由于偿还借款同比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正在进行换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分立上市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方案概述为:城投控股向阳晨B股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阳晨B股。作为本次合并的存续方,城投控股安排下属全资子公司环境集团承继及承接阳晨B股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A股股份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作为本次合并的被合并方,阳晨B股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紧随本次合并生效实施后,城投控股将环境集团(包括因本次合并安排由环境集团承继和承接的原阳晨B股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等)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实施分立。作为本次分立的存续方,城投控股(存续方)继续运营房地产资产和业务以及其他股权投资业务;作为本次分立的分立主体,环境集团全部股权由城投控股于分立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取得及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即上海环境),并申请其股份在上交所上市。
公司已于2015年9月21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组方案等相关议案,证监会于9月24日正式受理我公司关于本次重组的申请,10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858号)。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详情请参见上海证劵报以及上海证券所网站(www.sse.com.cn)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安红军
日期 2015-10-29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2015-096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10月22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15年前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且在审议该报告前,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公司代码:600649 公司简称:城投控股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