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小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晓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贾伟耀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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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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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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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0.73%,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本期财务费用同比减少33.84%,主要系本报告期定增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本期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47.11%,主要系报告期应收账款增加金额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本期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34.05%,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本期筹资活动净流量同比减少1069.08%,主要系本期增发补充流动资金减少银行借款所致。
本期应收票据比期初增加32.81%,主要系应收账款收款所致。
本期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633.28%,主要系理财产品期末增加所致。
本期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41.76%,主要系各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本期资本公积比期初增加61.19%,主要系本期增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解锁条件成就解锁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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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徐小敏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0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许宁琳女士关于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报告,许宁琳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公司及董事会对许宁琳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1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3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小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第于2015年10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5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胡伟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止。
胡伟杰先生简历: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具备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内部审计资格证书。2008年9月至今在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主要从事证券事务方面工作。胡伟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胡伟杰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
邮政编码:317200
办公电话:0576-83938250
传真号码:0576-83938806
电子邮箱:002126@yinlun.cn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2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