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5-067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郁霞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士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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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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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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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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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6月1日,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该事项为: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收购深圳市迈兰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详见公司《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2015年7月13日,由于《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经上海迈兰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充分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股权转让框架协议》(详见公司《关于解除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
2、公司拟筹划定向增发购买医疗健康产业资产事宜,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7日下午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重大事项的进展,并每五个交易日发布停牌进展公告。2015年10月20日根据前期的尽职调查及预审计、预评估情况,公司确认本次停牌筹划的定向增发购买医疗健康产业资产事项为:拟发行股份加现金对价支付的方式收购公司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公司(SPV)——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SPV将持有三家医药企业的全部资产;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亦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同时,公司股票于2015年10月21日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详见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5)。
3、2015年7月9日,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及未来价值的判断、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积极践行社会责任,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郁霞秋女士、郁全和先生、邱其琴先生、黄忠和先生以及卢斌先生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于公司股票复牌后一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并承诺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详见公司《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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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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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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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郁霞秋
201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