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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15-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3版)

      ■

      本预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等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预案中数值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一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Jin Jiang International Hotels Development Co., 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A股:锦江股份;B股:锦江B股

      股票代码:A股:600754;B股:900934

      曾用简称:新亚股份、G锦江、锦江酒店

      成立日期:1993年6月9日

      法定代表人:俞敏亮

      注册资本:804,517,740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889号东锦江大酒店商住楼四层(B区域)

      邮政编码:200127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25楼

      邮政编码:200002

      联系电话:021-63217132

      传真:021-63217720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400101473(市局)

      税务登记证号:310115132203715

      组织机构代码:13220371-5

      互联网网址:http://www.jinjianghotels.sh.cn

      电子邮箱:JJIR@jinjianghotels.com

      经营范围:宾馆、餐饮、食品生产及连锁经营、旅游、摄影、出租汽车、国内贸易、物业管理、商务咨询、技术培训、工程设计、烟酒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我国酒店行业快速发展,未来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近年来,我国酒店行业保持快速增长,未来发展空间仍然巨大,充满机遇。根据中国经济型酒店网的统计,在2000年至2013年间,我国经济型连锁酒店的家数从23家增加至12,227家,客房数从3,236间增加至1,235,833间,客房数年均增长率约30%,远高于同期GDP增长速度。未来,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将为酒店行业的长期发展注入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到2020年我国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将达到4.5次,旅游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低于3次,旅游及酒店行业的发展空间依然巨大。

      近年来,随着消费群体的变化,消费需求的个性化和消费模式的升级,以及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思维的广泛使用,酒店行业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并不断以消费者为中心催生新的商业模式或新的业态:中端连锁酒店、互联网主题酒店、文化主题饭店、休闲度假酒店、民宿客栈、养老酒店、短租公寓、艺术酒店等酒店业态不断出现;酒店行业在移动互联和信息化新技术的作用下,通过对营销、渠道、传播、支付、消费者体验等方面的升级提升,还催生了比如OTA、O2O等新业态。这些新业态与传统酒店企业构成了新的生态体系,既协同,又竞争,既是挑战,又是机遇。

      我国酒店行业也面临短期挑战。酒店行业经过十余年的快速发展,酒店数量和客房数量大幅增长,同质化严重,行业竞争加剧,行业整体盈利状况表现不佳。此外,来自OTA等互联网新兴业态在渠道、支付、营销等方面的竞争和挤压,酒店行业的盈利能力受到了更多市场参与者的挑战。根据国家旅游局《2014年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2014年全国星级酒店营业收入2,151.45亿元,星级酒店亏损59.21亿元,亏损幅度同比扩大,酒店行业总体面临提高盈利能力和改善经营绩效方面的挑战。

      2、顺应行业整合的大趋势,制定并执行全球布局战略

      我国酒店行业在经历了快速发展期以后,竞争不断加剧,正在进入行业整合阶段,不同类型的行业整合案例层出不穷。从国内和国际经验来看,酒店行业的整合主要以规模化、区域化和多元化为导向,实现整合方在运营成本降低、经营绩效提高、市场区域扩张、会员资源共享、业务模式完善等方面的目的。

      本公司酒店业务的发展战略是:立足于有限服务酒店市场,顺应市场趋势和消费者需求变化,引领有限服务酒店的发展方向,不断拓展有限服务酒店的区域布局和丰富品牌体系,不断做强做优做大酒店业务,最终成为一家全球布局,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跨国酒店管理控股集团。

      本公司顺应行业整合的大趋势,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发展战略,近年来明显加快了并购整合的步伐。

      2013年3月,本公司与锦江酒店集团签署《委托经营合同》,同时与锦江酒店集团子公司上海南华亭酒店有限公司、上海金沙江大酒店有限公司、上海白玉兰宾馆有限公司分别签署《租赁合同》。本公司对这几家酒店按照有限服务型酒店品牌标准实施改造,发挥了品牌优势,改善了经营业绩。

      2013年6月,本公司收购了时尚之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并随即开展了组织架构和订房系统的整合。该公司自并入本公司以来,经营业绩良好。2015年1至9月,时尚之旅实现营业收入15,719万元,实现扣除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5,925万元;客房出租率69.76%;平均房价270.61元;每间可供客房提供的客房收入(RevPAR)188.78元。

      2015年2月,本公司收购了法国卢浮集团。卢浮集团立足于法国,在全球46个国家拥有超过1,100家酒店。通过该项收购,本公司在国际市场上作出了重要的战略布局。卢浮集团自并入公司以来,经营业绩良好。2015年3至9月,卢浮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7,672万欧元,实现扣除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7,558万欧元;2015年7至9月,卢浮集团酒店的客房平均出租率66.91%;平均房价57.77欧元;每间可供客房提供的客房收入(RevPAR)38.65欧元。

      2015年10月27日,本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收购铂涛集团的相关议案。此次收购,是公司巩固行业地位,完善区域布局的又一战略举措。铂涛集团覆盖国内300多个城市,在广州、深圳、长沙、武汉、南昌、成都等中国华南、华中和西南地区具有相对优势,与本公司形成较好的区域互补。收购铂涛集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本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广度和深度。

      3、国企改革迈向新阶段,锦江股份积极实践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资国企改革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出了重要部署,上海市先后推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及《关于推进本市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2015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外公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国企改革进行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按照规划,国资国企改革领域还将会进一步推出一系列关于国企改革的相关指导意见和政策实施细则。

      在新的发展阶段,国企改革的发展方向是,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相融合,通过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等多种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合作,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上海市国资改革指导意见中,还提出以国资改革推动国企改革,打造本土跨国企业,推进市场化导向的选人用人和管理机制,完善注重长效的激励约束分配机制,支持企业跨国经营、参与全球资源配置,以市场拓展、资源引入、技术提升、品牌输出为重点,支持企业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配置资源。

      本公司积极贯彻中央和上海地方的国资国企改革的方针,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并于2014年通过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成功引入弘毅投资基金。弘毅投资基金向本公司增资15.08亿元,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此举为本公司后续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1、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使公司经营更加稳健

      由于海外并购多是竞争性并购,对交易的效率要求较高,因此,公司在并购中优先采用债务融资、现金购买的方式,这使得公司资产负债率近期上升较快。201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23.19%;在2015年2月成功收购卢浮集团后, 2015年3月末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至66.74%,2015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9.22%,处于相对较高水平。

      2015年10月,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拟以约82.69亿元人民币(以2015年6月30日为参考日的交易对价)现金收购铂涛集团,以201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根据备考报表,初步估计收购铂涛集团后的资产负债率将达到72.86%。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借款,将有助于明显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使公司经营继续保持稳健。

      2、保持公司持续债务融资能力,为公司后续发展预留空间

      当前,本公司在连续收购了卢浮集团等公司股权后,内部整合较为迫切,需要增加营运资金满足整合的要求。同时,公司将保持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仍会提出进一步的资金需求。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借款,降低了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了公司的资本结构,为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锦江酒店集团、弘毅投资基金、国盛投资、长城资管、华安资管、上海国际资管。

      本次发行前后,锦江酒店集团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前,弘毅投资基金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2.43%。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华安资管控股股东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因此,华安资管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四、本次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股。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择机发行。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0月31日。

      本次发行价格参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经公司与发行对象协议确定为29.93元/股。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锦江酒店集团、弘毅投资基金、国盛投资、长城资管、华安资管、上海国际资管,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150,958,260股,其中向锦江酒店集团发行75,958,260股,向弘毅投资基金发行20,000,000股、向国盛投资发行15,000,000股、向长城资管发行15,000,000股、向华安资管发行15,000,000股、向上海国际资管发行10,000,000股。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6、限售期安排

      锦江酒店集团、弘毅投资基金、国盛投资、长城资管、华安资管、上海国际资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9、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募集资金及其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1,818.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本公司借款,其中430,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剩余大约21,818.08万元用于偿还锦江财务公司借款,以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对象中,锦江酒店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弘毅投资基金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华安资管控股股东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因此,华安资管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将有约21,818.08万元用于偿还对锦江财务公司的借款,锦江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锦江酒店集团控制,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后,锦江酒店集团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为50.32%,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单位:股

      ■

      八、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上海市国资委、商务部的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第二章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锦江酒店集团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

      股票简称:锦江酒店(JIN JIANG HOTELS)

      股票代码:2006.HK

      成立日期:1995年6月16日

      法定代表人:俞敏亮

      注册资本:5,566,000,000.00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新东路24号316至31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联谊大厦26楼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酒店投资、企业投资管理、国内贸易、自有办公楼、公寓租赁、泊车、培训及相关项目的咨询;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酒店经营、餐饮、附设卖品部(含烟、酒零售)、西饼屋、咖啡馆、酒吧、雪茄吧、音乐茶座、水疗按摩、美容美发、游艺室、健身房、游泳馆、停车场库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控制关系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

      (三)最近三年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锦江酒店集团是中国领先的酒店旅游集团,主要从事酒店投资、营运管理与特许经营、餐厅营运、客运物流和旅行社等业务。

      近年来,锦江酒店集团进一步梳理品牌定位,完善“全服务”和“有限服务”酒店品牌体系,积极推进重大项目,资产运作有序展开,致力提升管理能级,功能中心发挥功效,系统集成、资源整合成效明显。

      锦江酒店集团在国际酒店和餐厅协会官方刊物《HOTELS Magazine》于2015年7月发布的全球酒店集团排行榜上位列第九位。

      (四)最近一年一期简要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摘自锦江酒店集团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披露规定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

      (五)其他情况

      1、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守法合规情况说明

      锦江酒店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锦江酒店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及关联交易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锦江酒店集团及其关联人的原有关联交易仍将继续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协议中规定的定价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24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锦江酒店集团及其关联方与本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年度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该等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水平确定,相关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弘毅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楼东座6层A02室

      成立日期:2011年5月30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弘毅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Zhao John Huan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合伙人:Hony Capital Fund (HK) Limited、弘毅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100,100万美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圆明园路149号哈密大楼6层

      (二)合伙人情况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弘毅投资基金与出资人的关系结构图如下:

      ■

      (三)最近三年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弘毅投资基金的主营业务是股权投资,其专注中国市场,围绕特定行业进行了多个项目的投资。

      (四)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五)其他情况

      1、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守法合规情况说明

      弘毅投资基金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弘毅投资基金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3、24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弘毅投资基金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如下:2014年6月13日,本公司与弘毅投资基金、锦江酒店集团三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2014年12月3日,本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20,127.70万股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弘毅投资基金和锦江酒店集团,其中向弘毅投资基金发行10,000.00万股,配售金额为1,508,000,000元。

      三、国盛投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鸣

      成立日期:2010年1月26日

      注册资本:60,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秣陵路80号2幢601B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310108000465634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房地产与其相关产业的投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资本运作,资产收购、包装和出让,企业和资产托管,债权债务重组,受托投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企业重组兼并顾问与代理,公司理财顾问,与经营范围关的咨询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二)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国盛投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

      (三)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作为专业的投资平台,国盛投资围绕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发挥国资产业投资平台的功能和作用。国盛投资遵循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的总体战略目标,聚焦上海先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同时在房地产及其相关产业投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资产收购、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企业重组兼并顾问等方面均有广泛涉足。

      (四)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五)其他情况

      1、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守法合规情况说明

      国盛投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国盛投资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3、24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国盛投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四、长城资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02日

      法定代表人:张晓松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认缴出资:1,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收购并经营中国农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商业化收购、委托代理、投资;债务追偿,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直接投资;发行债券,商业借款;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国债现券和回购;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现券交易和回购;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企业审计与破产清算;保险兼业代理(有效期至2015年9月04日);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长城资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

      (三)最近三年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长城资管是中国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一,形成了以不良资产收购处置、投资银行及资产管理、多元平台综合金融服务业务为主体、多种金融服务产品的集团化综合经营业务体系。

      (四)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五)其他情况

      1、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守法合规情况说明

      长城资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长城资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3、24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长城资管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五、华安资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建国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京路8号633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310141000000068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华安资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

      (三)华安资管拟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

      华安资管拟以其管理的“怀瑾抱钰定增2号资产管理计划”(资管计划名称以最终备案成立的名称为准)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5,000,000股股票。

      (四)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华安资管最近三年主营业务为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目前华安资管已建立起较为完整的包含产品创新、业务拓展、投资管理、风险控制、客户服务的运营体系。

      (五)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六)其他情况

      1、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守法合规情况说明

      华安资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华安资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3、24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华安资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六、上海国际资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511号2301室

      成立日期:1987年12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哈尔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5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10106132201066T

      经营范围:开展各种境内外投资业务,资产经营管理业务,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帐),投资咨询(不得从事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上海国际资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

      (三)最近三年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目前,上海国际资管已构建以产业基金、商业地产、财务投资三大主业运作平台。

      产业基金方面,上海国际资管发起成立了包括金浦产业投资基金、国和现代服务业基金、瑞力新兴产业基金等多只私募股票基金,致力成为国内私募股权基金(PE)知名品牌。主要投资方向包括消费及消费升级、金融服务、资源能源及制造业升级等高度受益于中国动力发展的行业,以分享中国经济的高速成长。

      商业地产方面,上海国际资管致力于以金融化为操作手段,以投资性为运作思路,主导并推动商业地产主业运作,通过资产管理促进商业地产升值。通过多年滚动投资实践,公司已具备整合产业链上各个环节的运作能力,在业内形成一定品牌,并在上海、北京国内一线城市积累了多项优质资产。

      财务投资方面,上海国际资管长期关注金融、服务、消费等受益于中国经济转型领域,并取得了近百项成功投资案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四)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五)其他情况

      1、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守法合规情况说明

      上海国际资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海国际资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3、24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上海国际资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第三章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摘要

      2015年10月30日,本公司(甲方)与锦江酒店集团、弘毅投资基金、国盛投资、长城资管、华安资管、上海国际资管(乙方)分别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协议内容摘要如下:

      一、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参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经公司与发行对象协议确定为29.93元/股。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派息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二、发行数量(下转1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