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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1版)

      ■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总资产规模的扩大,公司负债规模持续上升。2012年-2014年末及2015年9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243,916.79万元、1,679,996.88万元、2,948,330.81万元和4,029,815.06万元,公司负债中流动负债占比较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特点,2012年-2014年末及2015年9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61.93%、56.20%、55.61%和59.65%。2012年-2014年,由于公司长期借款余额逐年增长,流动负债占比逐年下降。2012年-2014年末及2015年9月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427,012.95万元、708,099.14万元、1,052,000.14万元和1,078,936.89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90.18%、96.24%、80.38%和66.35%。

      2012年-2014年末及2015年9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770,418.99万元、944,222.49万元、1,639,525.31万元和2,403,729.51万元,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最近三年一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3.06%、94.51%、95.33%和98.29%%。2013年末和2014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较上年增加173,803.50万元和695,302.82万元,增幅分别为22.56%和73.64%,流动负债的增加主要由于公司短期借款和预收账款增加所致。

      2012年-2014年末及2015年9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473,497.80万元、735,774.39万元、1,308,805.51万元和1,626,085.55万元,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构成,最近三年一期末,公司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4.45%、96.40%、97.62%和98.08%。2013年末和2014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较上年增加262,276.59万元和573,031.12万元,增幅分别为55.39%和77.88%,非流动负债的增加主要由于公司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公司2015年1-9月、2014年度、2013年度和2012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347,339.48万元、-52,309.38万元、13,781.99万元和31,973.98万元。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从事的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金额较大;且房地产开发项目过程中购买土地价款、前期投入与销售回款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间隔,使得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到的国债回购产品到期返还、取得的参股公司分红和国债回购收益;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参与国债交易的资金流出。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借款和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公司目前的现金流量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但随着公司继续加快现有项目的开发投资及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仍需要通过直接和间接融资手段筹集资金以满足公司的发展需求。

      4、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

      注:扣除预收账款的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预收账款)/(资产总计-预收账款)。

      截至2015年9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和2012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89、2.17、2.37和2.26,速动比率分别为0.46、0.33、0.53和0.53,公司流动比率较为稳定,速动比率则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因为流动资产中存货比例较大。房地产是资金密集型行业,产品开发周期较长,在整个建设周期内需要投入大量资产,进行土地储备和开发建设,因而存货占比较高。2014年公司速动比率有较大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为实现布局珠三角区域的战略目标,新增土地储备规划建筑面积304.48万平方米,从而使得存货同比增加73.38%。

      2015年9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和201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3.04%、78.18%、68.82%和63.58%,公司扣除预收账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9.55%、75.39%、64.67%和59.05%,由于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前期土地储备及工程施工等占用现金规模较大,因此房地产公司普遍存在财务杠杆水平较高的现象。2014年公司资产负债率增长较大,主要系公司为满足项目开发投入的需要,债务融资规模增长较大。

      5、盈利能力分析

      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都保持了稳步增加。具体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2012年至2014年度,本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00,725.04万元、447,950.65万元和485,049.38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02%;本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68,754.63万元、73,556.00万元和76,108.99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21%。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

      在行业利润率受土地、人力和建材成本上升以及房地产价格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出现趋势性下滑的背景下,公司保持较好的盈利能力水平。最近三年,本公司销售毛利率分别为37.86%、36.92%和35.79%;销售净利率分别为17.16%、16.42%和15.69%。

      6、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分析

      公司管理层拥有丰富的房地产行业管理经验,且下属子公司具有多年的房地产项目运作经验,并在市场上积累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客户忠诚度;在建和储备的房地产项目所在区域经济较为发达,具有较强的购买能力和旺盛的需求。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在建面积419.92万平方米,储备项目规划建筑面积约506.93万平方米,能够保证公司未来的稳定发展。

      四、 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含子公司)金融机构借款、补充公司(含子公司)营运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有利于保持资金稳定性,节约财务成本。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5-048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对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认为公司符合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及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票面利率将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5、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含子公司)金融机构借款、补充公司(含子公司)营运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8、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9、承销方式及流通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或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流通。

      10、决议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

      11、授权事宜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公司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高效、有序实施,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结合公司需求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设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偿债保障安排、债券交易流通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及交易流通相关事宜;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3)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4)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交易流通、还本付息等事宜;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自律组织或交易场所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

      (6)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报告,并出具了中瑞岳华审字【2013】第059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并出具了德师京报(审)字(14)第P0215号、德师报(审)字(15)第P014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1-9月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12-2014年及2015年1-9月(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信息情况如下:

      (一)合并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三)合并范围

      公司于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的对比如下表所示:

      ■

      注:“√”表示当期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4)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5)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x100%;

      (6)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7)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8)每股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9)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11)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五)简要管理层讨论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公司近年来业务处于稳步发展阶段,资产规模呈上升趋势。2012年-2014年末及2015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956,405.63万元、2,441,047.95万元、3,771,417.05万元和4,852,650.37万元。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资产结构呈现流动资产比例相对较高,其中存货所占比例较高,非流动资产比例相对较低的特点,2012年-2014年末及2015年9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88.92%、91.62%、94.12%和93.41%,公司存货占总资产比重为分别68.24%、71.28%、79.99%和70.55%,符合房地产行业的特点。

      2012年-2014年末及2015年9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1,739,610.35万元、2,236,558.04万元、3,549,798.32万元和4,532,709.06万元,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构成,公司流动资产的增加主要由存货增加所致。最近三年一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5.76%、96.23%、97.93%和98.54%。

      2012年-2014年末及2015年9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16,795.28万元、204,489.91万元、221,618.73万元和319,941.31,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最近三年一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6.97%、98.72%、99.03%和99.38%。

      2、负债结构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总资产规模的扩大,公司负债规模持续上升。2012年-2014年末及2015年9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243,916.79万元、1,679,996.88万元、2,948,330.81万元和4,029,815.06万元,公司负债中流动负债占比较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特点,2012年-2014年末及2015年9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61.93%、56.20%、55.61%和59.65%。2012年-2014年,由于公司长期借款余额逐年增长,流动负债占比逐年下降。2012年-2014年末及2015年9月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427,012.95万元、708,099.14万元、1,052,000.14万元和1,078,936.89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90.18%、96.24%、80.38%和66.35%。

      2012年-2014年末及2015年9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770,418.99万元、944,222.49万元、1,639,525.31万元和2,403,729.51万元,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最近三年一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3.06%、94.51%、95.33%和98.29%%。2013年末和2014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较上年增加173,803.50万元和695,302.82万元,增幅分别为22.56%和73.64%,流动负债的增加主要由于公司短期借款和预收账款增加所致。

      2012年-2014年末及2015年9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473,497.80万元、735,774.39万元、1,308,805.51万元和1,626,085.55万元,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构成,最近三年一期末,公司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4.45%、96.40%、97.62%和98.08%。2013年末和2014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较上年增加262,276.59万元和573,031.12万元,增幅分别为55.39%和77.88%,非流动负债的增加主要由于公司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公司2015年1-9月、2014年度、2013年度和2012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347,339.48万元、-52,309.38万元、13,781.99万元和31,973.98万元。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从事的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金额较大;且房地产开发项目过程中购买土地价款、前期投入与销售回款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间隔,使得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到的国债回购产品到期返还、取得的参股公司分红和国债回购收益;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参与国债交易的资金流出。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借款和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公司目前的现金流量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但随着公司继续加快现有项目的开发投资及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仍需要通过直接和间接融资手段筹集资金以满足公司的发展需求。

      4、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

      注:扣除预收账款的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预收账款)/(资产总计-预收账款)。

      截至2015年9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和2012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89、2.17、2.37和2.26,速动比率分别为0.46、0.33、0.53和0.53,公司流动比率较为稳定,速动比率则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因为流动资产中存货比例较大。房地产是资金密集型行业,产品开发周期较长,在整个建设周期内需要投入大量资产,进行土地储备和开发建设,因而存货占比较高。2014年公司速动比率有较大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为实现布局珠三角区域的战略目标,新增土地储备规划建筑面积304.48万平方米,从而使得存货同比增加73.38%。

      2015年9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和201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3.04%、78.18%、68.82%和63.58%,公司扣除预收账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9.55%、75.39%、64.67%和59.05%,由于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前期土地储备及工程施工等占用现金规模较大,因此房地产公司普遍存在财务杠杆水平较高的现象。2014年公司资产负债率增长较大,主要系公司为满足项目开发投入的需要,债务融资规模增长较大。

      5、盈利能力分析

      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都保持了稳步增加。具体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2012年至2014年度,本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00,725.04万元、447,950.65万元和485,049.38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02%;本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68,754.63万元、73,556.00万元和76,108.99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21%。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

      在行业利润率受土地、人力和建材成本上升以及房地产价格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出现趋势性下滑的背景下,公司保持较好的盈利能力水平。最近三年,本公司销售毛利率分别为37.86%、36.92%和35.79%;销售净利率分别为17.16%、16.42%和15.69%。

      6、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分析

      公司管理层拥有丰富的房地产行业管理经验,且下属子公司具有多年的房地产项目运作经验,并在市场上积累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客户忠诚度;在建和储备的房地产项目所在区域经济较为发达,具有较强的购买能力和旺盛的需求,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在建面积419.92万平方米,储备项目规划建筑面积约506.93万平方米,能够保证公司未来的稳定发展。

      四、 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含子公司)金融机构借款、补充公司(含子公司)营运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有利于保持资金稳定性,节约财务成本。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公告编号:2015-049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六十七次(201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第六十七次(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1月16日 10点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C座17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16日

      至2015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5年10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若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

      (二)登记时间

      2015年11月12日8:30-11:30及13:00-17: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C座16层

      联系人:李谦、余继鹏

      联系电话:010-82190959

      传真:010-82190958

      六、 其他事项

      股东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第六十七次(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