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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深化改革决定可持续增长
    2015-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 贾 康

      “深化改革决定可持续增长”,这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面向全面小康推进全面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总体布局而中国经济社会转轨仍处于“未完成状态”下所需要确立的认识。

      在三十余年改革开放之后,中国改革已进入了“深水区”,阻力前所未有,所有“帕累托改进”式的“只有人受益而不会有人受损”的改革事项都已做完,现任何一项深化改革的任务都会面临既得利益的“固化藩篱”形成的强有力的障碍,而且各项改革大都已经深度关联交织,“牵一发动全身”,过去在局部发力寻求突破就可以改观全局的空间,已明显收窄,更多更大的考验,正集中于“全面改革”这个基本概念之上。“深化改革决定可持续增长”,我认为这是在关乎“中国梦”现代化伟大民族复兴命运的经济社会转轨“未完成”而攻坚克难的改革势不可免情况下,必须确立的重要认识和关键要领。各方关注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结合关键时期的“十三五”规划,对此给出一个具有“顶层设计”性质的指导文件。

      中国现阶段的主要特征,可以用如下四句话来描述:

      第一,“黄金发展”和“矛盾凸显”相伴随。在中国各地稍作些调研就可以感受到,我们仍然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在30余年高速增长后转向“新常态”的新起点上,经济增长发展的底气和市场成长的巨大潜力仍在,不论是大城市,还是中小城镇和许多农村区域,建设场景触目可及,给人印象深刻;但来自资源、环境的矛盾制约和来自人际关系的矛盾制约,更是日趋明显、咄咄逼人:雾霾已动辄打击大半个中国,地方某些新上马的重化工项目,一而再、再而三遇到民众的强烈反对且演变成震动全局的群体事件;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收入分配问题更为凸显,社会心态越来越明显地倾向于不少其他经济体曾在跌入“中等收入陷阱”前表现过的“端起碗吃饭,放下筷子骂娘”、追求“民粹主义基础上的福利赶超”的特征。

      第二,“下行因素”和“上行因素”在对冲。中国经济“潜在增长率”已在“下台阶”,从10%左右下行到7%左右的区间,“新常态”新已明确,而常未达到,即还未完成触底企稳,相关的下行因素包括劳动力成本上升,人口红利即将迅速消失,老龄化社会压力正迅速到来,以及较高基数上投资“报酬递减”的影响,等等。但可以对冲下行因素的若干上行因素,是最值得我们重视与争取的,这些上行因素包括新型城镇化红利(“动力源”需求释放引发的“成长引擎”效应)、科技创新红利(走创新型国家道路、跟上“第三次产业革命”大潮激发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乘数效应)、社会管理红利(在社区治理、非营利机构和志愿者组织成长等方面的基层自治、社会和谐、兴利除弊效应),而使所有这些红利能够如愿释放出来的关键,是实质性“攻坚克难”的改革能否不停留于口号而变为现实,进而可综合性地凝聚而成提升和保持全要素生产率、化解种种矛盾制约的“改革红利”。业已壮大的民间资本、社会资金及可随之调动的民间智慧和潜能、活力,必须依托改革摆脱羁绊而更多贡献其“正能量”,新一轮价税财联动改革、投融资改革、国资体系改革和行政、司法改革等,实在无可回避。上述的下行因素和上行因素对冲之后,我们应力求争取的,是今后尽可能长时间实现7%左右年均速度的中次高速增长平台、结构优化的增长质量“升级版”。

      第三,深化改革的努力和既得利益的阻力相博弈。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到实施1994年宏观层面以财税为重点的配套改革,再到千年之交前后以“入世”锁定全面开放格局,一系列改革创新打开了生产力解放和国家现代化的新时代,但渐进改革中既得利益也渐成局面,尾大不掉,虽然深化改革、加快转型自九十年代后一路强调至今,但在“利益固化的藩篱”之前步履维艰。十八大之后,高层关于“壮士断腕”的改革的决心已有明确表述,但社会上、企业界、市场中对于在体制内“自动手术”“自我革命”的怀疑仍未消除,且与意识形态因素的阴晴变化迭加。在深化改革努力与既得利益阻力的博弈背后,是改革与社会“矛盾累积”问题的赛跑,早已被人形象比喻为“两只老虎的赛跑”,这两只老虎各自要素齐全,似乎也看不大清楚对方,但都在往前跑,谁跑得更快一些,将决定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中国梦”的成败。化解既得利益阻碍,是改革的最难之处,又是我们必须面对和交出答卷的历史性的考验。

      第四,“十三五”是挑战机遇并存局面下接受历史考验的改革新起点和争取“继续大踏步跟上时代”来引领的“新常态”的关键时期。既然追求可持续增长和现代化伟大民族复兴的关键在于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实现现代国家治理之下的包容性发展,那么以创新驱动带来“动力转型”,以供给侧结构优化供给和制度供给更有效地支持升级增质,将是决定我们能否合格地应对挑战掌握机遇的“关键一招”。我们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勇气、魄力和更高的智慧与操作水准,推进“五位一体”的全面改革,在总体“路线图”下还要配之以多轮“最小一揽子”的改革“时间表”设计。近期一系列关于改革的新动态新进展,业已给出了强烈的信号:

      ——中央要求于2016年要完成重点、基本任务的财税配套改革,势必倒逼整体考虑下的经济改革和与之联动的多方配套改革;

      ——在前一阶段已有颇多明确宣示的金融改革领域,将会依照建立存款保险制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等要点,力求对于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兑换等改革任务,展开具有攻坚性质的新阶段;

      ——上海和广东、福建的自由贸易试验区部署带有新一轮“以开放促改革”的战略意义,将以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等为突破,打造可复制的高标准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而推动市场取向改革的实质性升级;

      ——工商企业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在取消公司注册资本限制、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等举措推出后,结合反复强调、继续推进的简政放权,必将降低市场主体的创业成本,助力大量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成长,推动企业投资、创业、创新打开新局,并与国有经济领域以主打“混合所有制”为重大举措的深化改革互动;

      ——经济改革与行政、司法改革等其他方面的改革将互相激励,为构建公平正义、繁荣强盛的国家共襄壮举;

      ——以创构新动力、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增长质量升级为必选重点的“十三五”规划,还必然与政府职能的深刻转变和政府履职的机制改造相交汇,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国土开发、城乡建设、公交体系、环境保护、区域振兴等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在尊重市场规律和市场资源配置总体而言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稳增长、优结构、促改革、防风险、护生态、惠民生。

      总之,实干兴邦,事在人为。中国“做好自己的事情”的最大热点和难点、最需要做实的大事,就是攻坚克难地深化改革。下一步“十三五”时期的改革在按照五中全会部署继续循序展开时,应把握的大原则是把“顶层规划”的贯彻和必要的“先行先试”相结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以法治建设跟随和肯定创新开拓的成果,以改革的实质性深化激发潜力释放活力。客观地说,我们这个世界上最大“二元经济”体和新兴市场,在新起点上的新动力仍然强劲雄厚,但同时很大部分的新动力源是以“潜力”形式存在的,要如愿地使潜力、活力涌流出来,真正实现方式转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与幸福感提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仅对接全面小康,而且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而联通“中国梦”愿景,必须义无反顾、“壮士断腕”般地推进和深化历史性的全面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