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市场
  • 7:评论
  • 8:艺术资产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市场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焦点
  • A7:基金·互动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海外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特别报道
  • A14: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5:基金·专访
  • A16:基金·人物
  • 贾跃亭完成减持
    重庆产业基金“入伙”
  • 前三季上市公司业绩微增
    证金系持股市值1.26万亿
  • 平安拟要约收购
    上海家化31%股份
  • “航岛凯乐号”平台
    面积比航母还大
  • 首份“穿透披露”定增对象公告出炉
  • 禾欣股份定增
    影视明星捧场
  •  
    2015年11月2日   按日期查找
    4版:公司 上一版  下一版
     
     
     
       | 4版:公司
    贾跃亭完成减持
    重庆产业基金“入伙”
    前三季上市公司业绩微增
    证金系持股市值1.26万亿
    平安拟要约收购
    上海家化31%股份
    “航岛凯乐号”平台
    面积比航母还大
    首份“穿透披露”定增对象公告出炉
    禾欣股份定增
    影视明星捧场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首份“穿透披露”定增对象公告出炉
    2015-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邵好 ○编辑 孙放

      

      一向被视为“隐身斗篷”的理财产品、资管计划等定增通道,正在监管层的最新要求下逐渐失效。

      10月31日,云维股份发布了一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穿透后涉及认购主体数量的说明公告》,披露了公司定增认购对象的最终主体。由此,云维股份也成为A股首家对定增认购对象予以穿透式披露的上市公司。

      据悉,云维股份此举是源于监管层对公司定增审核后的要求。公告称,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及其反馈意见的回复材料进行审核,要求对此次定增的认购对象进行穿透,以核实认购主体数量。

      在监管要求下,云维股份对十名定增认购对象的最终出资人进行了穿透披露。其中包括汇石投资—汇石混改基金1号、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大美中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华泰云帆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及上海华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等一般不为外人所识别的“马甲”。

      对于云维股份的这一举动,有投行人士表示,这正是对上周保荐代表人培训会议上监管部门对“涉及资管计划、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进行穿透披露的实践。

      据上证报10月29日报道,28日召开的最新一期保荐代表人培训会议上,监管层强调了三条关于非公开发行的窗口指导意见,对发行价格、发行对象以及发行规模等提出新的要求。其中第二条明确提出,董事会阶段确定定增投资者的,若投资者涉及资管计划、理财产品等的,则要求穿透,明确认购主体人数不能超200人,且相关产品不能分级。

      彼时,就有券商保荐代表分析,这是监管部门一直在强调的,其目的是防止非公开发行变相成为公开发行,同时也禁止了各种杠杆的利用。该项规定对定增市场的影响不大,但对部分专用于定增的理财产品特别是结构型产品可能带来较大冲击。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云维股份在公告中亦强调,此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发行对象穿透至自然人、国资委和股份公司后共计48名认购主体,未超过200名。

      一直以来,监管层对再融资信息披露事项颇为关注。尤其是自从基金专户和券商资管业务放开后,定增市场的活跃度大为提升,而相关信息披露监管尚待完备,真实的出资方隐身其后,为内幕交易、关联方认购、隐形举牌等提供了灰色空间。

      事实上,相关资金借到信托计划等通道,身披“马甲”扰乱资本市场秩序一直备受诟病,而监管层也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

      例如,前期披露的操纵“妖股”特力A的吴某乐、深圳市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就是通过凤凰花香二号和宏赢七十三号等信托计划完成了对特力A的把控,从而在市场不明就里之时,将特力A等个股炒翻天。

      据记者了解,早在2014年下半年,监管层就对上市公司再融资业务予以关注,要求相关公司发布补充公告,对参与认购的三年期资管产品是否存在结构化设计、最终出资来源等做出说明,同时配以相关方的“无杠杆”承诺。

      如齐星铁塔就曾在去年8月的补充公告中披露包括千石资本—天泽35号资管计划合同等在内的四只资管合同的具体信息,并将上述所有资管合同最终的认购方及其承诺逐一披露。但类似此次云维股份彻底穿透披露最终认购出资人的,则尚属首次。

      在上述投行人士看来,从监管层提出要求,到上市公司具体履行,仅仅用了三天的时间,这说明监管层对完善定增对象信息披露的坚定决心,相信从云维股份开始,未来将有更多的上市公司更加完善的披露定增认购对象情况,穿透表面直达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