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多只基金的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金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5年11月2日起,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中金公司办理中信建投稳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503 C类000504)、中信建投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738)、中信建投睿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26)、中信建投稳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804)、中信建投稳利保本2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14)的销售业务。
自2015年11月2日起,投资者可在中金公司办理上述基金的认(申)购、赎回等业务。
中金公司基金销售业务具体事宜及安排,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icc.com.cn
联系电话:010-85679238
2、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cfund108.com
联系电话:4009-108-108
风险提示: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风险类型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日
关于中信建投货币市场基金增加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一、根据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5年11月2日起,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办理中信建投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0738)的销售业务。
二、自2015年11月2日起,投资者可在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三、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业务办理事宜:
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联系电话:400-8000-562
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http://www.zts.com.cn/
联系电话:95538
3、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harvestwm.cn
联系电话:400-021-8850
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网址:http://8.jrj.com.cn/
联系电话:400-166-1188
5、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yilucaifu.com
联系电话 : 4000011566
6、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cfc108.com/
联系电话:4008-877-780
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1234567.com.cn
联系电话:4001818188
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http://www.csc108.com/
联系电话 : 95587
9、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http://www.zhixin-inv.com
联系电话 : 4006-802-123
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http://www.sw2000.com.cn/
联系电话 : 95523
1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http://www.bankofbeijing.com.cn/
联系电话 : 95526
1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http://hxb.com.cn/home/cn/
联系电话:95577
1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http://www.spdb.com.cn/
联系电话 : 95528
14、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公司网址:http://www.cfund108.com/
联系电话 : 4009-108-108
风险提示: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风险类型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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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按照《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每年分红次数最多不超过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80%,上表中“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按照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80%计算而得,实际分配金额不低于该数额。
(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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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2)权益登记日2015年11月4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2015年11月4日之前(不含2015年11月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4咨询办法:
(1)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8794888、400 889 4888。
(3)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ifm.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风险及投资收益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日
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