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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版:信息披露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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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2015-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5-077号

      证券代码:123002 证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9月1日发布公告:公司股票因公司拟筹划以自有资金收购非关联方房地产股权资产事项,由于此次拟收购资产的金额较大,该收购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日起停牌。

      按照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了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具有开发建设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危改项目地块权利的房地产项目公司100%股权。目前初步预计的收购金额为人民币77亿。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事项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停牌期间,经本公司与北京中山国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实质商讨后,2015年10月20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北京中山国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国富”或“乙方”)签订《丰盛胡同项目收购合作意向书》,上述拟收购资产的总价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7亿元,并基本确定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52号)。

      2、公司于2015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临2015—054号)。

      3、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临2015—065号)。

      自2015年9月1日起至今,公司每隔5个交易日就披露一次本次重大重组的进展情况。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鉴于本次拟收购的项目金额较大,牵涉的收购难度也较大,截至目前公司无法明确本次收购具体的时间及计划安排,为了不影响投资者的公平交易权,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票的正常交易,本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的收购。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对因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四、承诺

      公司将在近期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说明有关本次重组的情况,具体召开时间以公司公告为准。其后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的同时公司股票复牌。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