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5-050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债券对持有的
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工”、“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司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9)。公司收到公司股东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集团”)通知,国盛集团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07号),核准国盛集团以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
国盛集团拟发行的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15国盛EB”,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将采用股票担保及信托形式,国盛集团将以其合法拥有的上海建工A股股票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并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以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
1、国盛集团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股份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担保合同》及《信托合同》,约定预备用于交换的本公司A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及其孳息为担保及信托财产(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财产”);
2、中金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专户”),账户名为“国盛集团-国际金融-15国盛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3、国盛集团及中金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在本次债券发行前办理初始数量标的股票的担保及信托登记,即将841,000,000股上海建工A股股票自国盛集团的A股股票账户划入由中金公司开立的担保及信托专户。
国盛集团的A股股票账户的持有人名称为“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国盛集团的A股股票账户的账户号为B882987008。
4、该等上海建工A股股票数额为841,000,000股,不超过国盛集团对上海建工A股持股数量的50%。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国盛集团本部持有上海建工A股股票1,723,532,128股,占上海建工现有股本总额的29.00%。
上述部分股份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后,“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882,532,128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14.85%;“国盛集团-国际金融-15国盛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841,000,000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14.15%。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