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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德周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1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54版)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十、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3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截至2015年6月30日)

      ■

      注: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指数×80%+金融同业存款利率×20%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诺德周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3月21日至2015年6月30日)

      ■

      注:"诺德周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2012年3月21日,图示时间段为2012年3月2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建仓期间自2012年3月21日至2012年9月20日,报告期结束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十一、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3 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二、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部分修改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期,新增本基金名称变更相关信息。

      (二)在“二、释义”部分,更新了名称变更后的基金相关信息。

      (三)在“三、基金管理人 ”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信息。

      (四)在“四、基金托管人 ”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信息。

      (五)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部分代销机构信息。

      (六)在“十三、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风险收益特征,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七)在“十四、基金的业绩”中,根据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对本基金的业绩进行了说明。

      (八)在“二十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更新了公司客服邮箱。

      (九)在“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对披露的重要定期报告等重大公告事项予以说明。

      (十)在“二十八、备查文件”中,变更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代销协议的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