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信息披露
  • A8:书评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参加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网上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参加星展银行
    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
    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辞职的公告
  • 关于降低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
    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 华福现金增利货币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  
    2015年11月5日   按日期查找
    B4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47版:信息披露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参加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网上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参加星展银行
    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
    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辞职的公告
    关于降低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
    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华福现金增利货币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参加星展银行
    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展银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11月5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星展银行开展的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 000385)。

      二、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优惠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星展银行网上银行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申购费率享有5折优惠,如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优惠。

      四、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详见上述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此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上述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3、此次公告优惠活动内容或业务规则如与之前公告信息不同,请以本次公告信息为准。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 0688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2、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8988

      银行网址:www.dbs.com.cn

      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星展银行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事宜,敬请投资者留意星展银行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星展银行为销售机构

      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展银行”)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15年11月5日起新增委托星展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和基金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星展银行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385,C类000386)。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301、18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葛甘牛

      联系人:程芳夷/吴欣莹

      电话:021-38525985/021-38968359

      传真:021-389689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8988

      网址:www.dbs.com.cn

      二、通过星展银行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星展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星展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星展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手续费),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星展银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星展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自2015年11月5日起在星展银行开通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与星展银行已代销的本公司基金产品之间的转换业务。

      1、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已开通同一基金A/C类基金份额间的相互转换业务,其他同一基金的不同类别/级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2、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3、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星展银行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4、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四、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8988

      网址:www.db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