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信息披露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数据
  • A8:科技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0月产、销快报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电子交易
    平台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大泰金石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
    及开通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关于增加中经北证为嘉实旗下基金
    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
    及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迈亚毛纺)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2015年11月6日   按日期查找
    B8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82版:信息披露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0月产、销快报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电子交易
    平台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大泰金石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
    及开通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关于增加中经北证为嘉实旗下基金
    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
    及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迈亚毛纺)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关于增加中经北证为嘉实旗下基金
    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
    及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5-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经北证”)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15年11月6日起,增加中经北证为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海外中国股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量化阿尔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深证基本面12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嘉实中创4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型基金、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中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嘉实低价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合计52只基金。

      注:(1)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实施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申购)业务。(2)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开放申赎业务遵循其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3)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开通代销定投业务。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5年11月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经北证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中经北证的规定为准。(特别说明除外)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5年11月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经北证开办上述基金(不包括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中经北证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中经北证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中经北证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嘉实超短债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300元起(含300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其中嘉实海外中国股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为T+2日内),投资者可在T+2日(嘉实海外中国股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为T+3日)到中经北证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中经北证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中经北证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中经北证的有关规定。

      四、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享受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高于0.6%的,最低可享受4折优惠(即4折起),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五、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 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6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停牌股票估值调整

      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11月5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北京银行(代码:601169)”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6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复牌股票

      恢复收盘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11月5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 “中安消(代码:600654)”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估值。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