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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成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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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2015-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65版)

      可转债内含选择权定价是决定可转债投资价值的关键因素。本基金将采取积极管理策略,重视对可转债对应股票的分析与研究,选择那些公司行业景气趋势回升、成长性好、估值水平偏低或合理的转债进行投资,以获取收益。

      ②一级市场申购策略

      目前,可转债均采取定价发行,对于那些发行条款优惠、期权价值较高、公司基本面优良的可转债,因供求不平衡,会产生较大的一、二级市场价差。因此,为增加组合收益,本基金将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参与可转换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稳定收益。

      (5)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严谨的研究,综合考虑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特征,并与其他投资品种进行对比后,选择具有相对优势的类属和个券进行投资。同时,通过期限和品种的分散投资降低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可能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其信用风险一般情况下高于其他公募债券,其流动性一般情况下弱于其他公募债券。

      (6)中期票据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通过浦银安盛信用分析系统,遴选收益风险平衡或被市场错误定价的中期票据,兼顾流动性,以持有到期为主,波段操作结合的方式进行中期票居的投资。

      (7)根据基金申购、赎回等情况,对投资组合进行流动性管理,确保基金资产的变现能力。

      九、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为了保证整个投资组合计划的顺利贯彻实施,本基金遵循以下投资决策依据以及具体的决策程序:

      (一)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证券市场运行环境和走势,以及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本基金将在对宏观经济和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投资;

      3、投资对象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的匹配关系,本基金将在承担适度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收益风险配比最佳的品种进行投资。

      (二)决策程序

      投资决策程序分为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跟踪与反馈、投资核对与监督、风险控制六个环节,具体如下:

      1、投资研究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市场波动剧烈及其它特殊情况下可开特例会)。主要就目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与展望、货币政策方向及利率水准等总体经济数据现状进行分析讨论,作为拟订投资策略之参考;就基金经理提交的《投资策略报告》进行讨论,审定基金在一段时期内的资产配置方案。

      基金经理和研究部、金融工程部定期召开的投资研究联席会议,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上市公司、债券及权证等研究对象进行交流讨论,并提出近期或重点研究计划。研究部根据自身研究计划,结合联席会议讨论结果制定《研究计划表》,开展系统性和针对性相结合的研究;金融工程部汇报研究部工作进展情况、数据库建立、运行情况;基金经理及研究部对金融工程部提出的反馈意见及进一步工作提出建议。金融工程部对基金投资风险及业绩进行定时分析,向分管投研的高管汇报,并在投资研究联席会议上简要汇报。

      

      

      2、投资决策

      每月基金经理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走势及投资研究联席会议的讨论结果拟定阶段《投资策略报告》,阐述自身的投资策略,并明确下一阶段股票、固定收益证券、现金和融资(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的投资比例。《投资策略报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

      对于超出基金经理投资权限的投资项目,基金经理按照公司投资授权方案的规定报首席投资官审批。需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的项目,基金经理需制订《重大投资项目建议书》,并附有关研究报告,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基金经理提交的《投资策略报告》、《重大投资项目建议书》,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讨论修改,并签字确认后形成投资决议。其它投资决定,由基金经理在权限范围内下达操作指令。

      3、投资执行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策略报告》和投资组合方案在其权限范围内向集中交易室下达交易命令;集中交易室交易主管复核交易指令无误后,分解交易指令并下达到集中交易室分配给交易员执行;集中交易室交易员执行交易指令并就交易状况进行反馈。

      4、投资跟踪与反馈

      分管投研的高管或股票投资总监负责定期召开基金经理会议。各基金经理相互交流研究成果,对市场趋势、行业发展状况、公司基本面情况以及基金表现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金融工程部人员参与并提供定量化分析数据,及为投资部提供优化建议。

      投资部、研究部和金融工程部定期召开投资研究联席会议,以及月度、季度和年度投资总结会议。

      基金经理每月提交所管理基金的《投资总结报告》。并在相关会议上根据金融工程人员提供的数据对其投资组合的近期表现和市场表现进行分析,对基金表现与业绩基准、相类似基金的表现差异说明原因,并对投资过程中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基金经理根据情况的变化,认为有必要修改资产配置方案和重大投资项目方案的,应先起草《投资策略报告》或《重大投资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决定。

      5、投资核对与监督

      基金交易清算员通过交易数据的核对,对当日交易操作进行复核,如发现有违反《证券法》、《基金法》、《基金合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交易操作,须立刻向分管投研和分管运营的高管汇报,并同时通报合规风控部、相关基金经理、集中交易室。集中交易室负责对基金投资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6、风险控制

      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包括两个层次,一个层面是由部门内部金融工程人员,通过对基金组合进行初步的合规合法分析,并对投资绩效与业绩基准及市场相类似基金比较,提出投资风险评估分析报告;另一个层面是外部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合规风控部)对投资管理过程的风险监控。

      十、业绩比较基准

      55%×中证新兴产业指数+ 45%×中证全债指数

      中证新兴产业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精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上市的规模大、流动性好的100 家新兴产业公司作为样本,综合反映了沪深证券市场中新兴产业公司的整体表现。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指数编制方法先进,指数信息透明度高,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具有很高的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基准。本基金的投资主要以战略新兴产业及其相关行业中的优质企业股票为主,并对固定收益类资产进行资产配置和主动投资,以获取良好收益。为此,综合基金资产配置与市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本基金选用中证新兴产业指数和中证全债指数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以变更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投资的情况。

      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三、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浦银新兴产业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二)浦银新兴产业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13年3月25日至2015年6月30日

      ■

      十四、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2、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部分内容;

      4、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代销机构和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事务所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5、在“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对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6、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并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公开披露的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和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的投资业绩;

      7、在“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9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的与本基金相关的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