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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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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的修订说明公告
    2015-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海龙 公告编号:2015-120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11月3日公告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修改及补充披露,对重组报告书的修订部分,本公司以楷体加粗字体标注。对重组报告书的修订主要为以下方面:

      一、“重大事项提示”

      在“九、本次交易相关方就本次交易作出的重要承诺”部分补充披露承诺事项如下:

      “……

      ■

      ……”。

      二、“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对新材料公司承接拟出售资产的相关决策程序的补充披露

      在本章增加“七、拟出售资产交割安排”,补充披露新材料公司承接拟出售资产的相关决策程序等事项如下:

      “……

      七、拟出售资产的交割安排

      为了提高本次交易效率,恒天海龙将拟出售资产以转让方式注入新材料公司,交易对方最终通过取得新材料公司100%股权,继而取得全部拟出售资产。前述交割安排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根据新材料公司股东决定,新材料公司将承接本次交易标的涉及的全部负债,对于未取得债权人同意的债务,如恒天纤维向上市公司提供相应金额的资金借款先行偿付该部分债务,新材料公司将无条件承接由此形成的上市公司对恒天纤维的债务。

      2015年6月11日,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决定设立新材料公司。

      2015年9月15日,恒天海龙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本次拟出售资产注入新材料公司的议案》,决定将拟出售资产以转让方式注入新材料公司。

      2015年11月2日,根据新材料公司股东会决定,同意新材料公司承接拟出售资产。

      ……”。

      (二)对恒天纤维履约能力的补充披露

      在“四、本次交易标的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事项”中补充披露恒天纤维的履约能力如下:

      “……

      (四)恒天纤维履约能力

      1、基本情况介绍

      ■

      2、公司股权结构

      ■

      3、恒天纤维具备履约能力

      本次交易中,为了承担大股东社会责任,恒天纤维将对拟出售资产涉及的债务转移中未能取得债权人同意的部分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对拟出售资产涉及的职工安置事项提供资金支持。

      截至2015年6月30日,恒天纤维总资产121,388.39万元,净资产83,544.0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1.18%。恒天纤维资产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水平较低,具备间接融资能力。根据恒天纤维出具的说明,恒天纤维将积极履行其承诺,并积极寻求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的支持,支持方式包括不限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对恒天纤维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等形式。

      ……”。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