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北京银行(证券代码:601169)于2015年10月9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下发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及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1月5日起,对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该股票的估值进行调整,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6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中国银行借记卡网上直销认/申购
费率的公告
为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1月9日起,对个人投资者使用中国银行借记卡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开展认\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9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个人投资者使用中国银行借记卡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认/申购费率调整为客户基金合同原认/申购费率的1折,若基金合同原认/申购费率为0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按基金合同原认/申购费率执行。
2015年11月6日15:00后至2015年12月31日15:00前,使用中国银行借记卡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提交的认/申购申请适用上述费率标准。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所支持的其他银行卡维持现有费率折扣不变。
我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中银基金网上直销平台、微信客户端、APP移动客户端。
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在调整前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信息咨询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cim.com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6日
关于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
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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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2015年11月6日起,本基金A类和B类份额均暂停接受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2万元(不含2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申请。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2万元(不含2万元),对该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2万元(不含2万元),对超过限额的该笔或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
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正常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11月6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
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资管”)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陆金所资管自2015年11月9日起正式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详细基金信息可参见下方列表)。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陆金所资管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以附表为准)参与陆金所资管后续所有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以陆金所资管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一、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二、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附:基金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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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