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书面议案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5-052
债券代码:122059 债券简称:10重钢债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书面议案决议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议案表决情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1月4日向本公司各董事发送签署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书面议案--《关于审议通过提交董事候选人及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的提议,并要求于2015年11月5日(含11月5日)前将签署意见反馈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截至2015年11月5日,会议应收到董事签署意见7份,实收到7份。该书面议案由代理董事长李仁生先生发起。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同意将大股东--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的刘大卫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将大股东--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的涂德令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请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大卫先生,现年52岁,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刘先生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经济学博士。刘先生1987年加入母公司,历任重钢股份制改革办公室组长,重钢集团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助理,重钢集团产业公司财务处副处长,重钢集团驻北京办事处主任,重钢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2000年后历任重庆市经济委员会企业指导处处长,重庆市国企办改制组组长,重庆市国资委企业改革处处长,重庆江津市政府副市长,重庆江津区委常委、副区长,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涂德令先生,现年52岁,重庆新港长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涂先生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系会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涂先生1988年加入母公司,历任重钢集团财务处副处长、重钢股份财会处处长、总会计师,重钢电子公司董事长,重钢集团环保搬迁指挥部指挥兼财经部主任。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5-053
债券代码:122059 债券简称:10重钢债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11月5日下午14:00,在重庆市长寿经开区钢城大道一号重钢股份管控大楼三楼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0月2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4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彤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谢传新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候选监事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决议表决结果为: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1月6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谢传新先生:现年45岁,重庆钢铁(集团)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谢先生毕业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城市建设系城市燃气工程专业,工程硕士。谢先生于1992年加入母公司,历任重钢股份公司动力厂、热能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重钢股份公司组织处处长、纪委副书记;重钢集团三钢(中兴)公司、钢管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重钢集团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兼任建设公司、朝阳公司监事会主席、四钢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1005 证券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5-054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2月23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城大道一号本公司管控大楼三楼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23日
至2015年1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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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会议决议公告。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所有议案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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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于2015年12月3日(星期四)或之前,将回执(回执格式见附件1)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递交予本公司。
(二)登记手续: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2)。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城大道一号本公司管控大楼415房间。
(四)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五)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城大道一号(邮编:401258)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人:彭国菊/纪红
电 话:023-68983482
传 真:023-68873189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出席回执
● 报备文件
重庆钢铁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书面议案
重庆钢铁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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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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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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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出席回执
股东出席重庆钢铁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回执
姓名(或单位名称)(附注1):
地址及邮编:
身份证号码:
本人(或本单位)持有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钢铁”)股份A股(附注2)
股,本人(或本单位)拟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2015年12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重庆市长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城大道一号重庆钢铁管控大楼三楼二会议室举行的重庆钢铁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以此书面回复告知贵公司。
签署:
日期:
附注:
1. 请按本公司股东名册所示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请填上以您名义登记之股份数目。
3. 请将填妥及签署的回执于2015年12月3日(星期四)或之前送达本公司。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未能签署及交回本回执的股东,仍可出席前述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