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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2015-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15—057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11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收回表决票9张。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各议案后,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开展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建设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利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主体

      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

      (2)资金来源

      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作为购买理财产品或开展委托贷款业务的资金来源。

      (3)投资标的

      投资在不以股票以及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或通过金融机构开展委托贷款业务。

      (4)投资期限

      自2015 年12月23日起至2018年3月15日止

      (5)投资额度

      投资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以提案形式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自有资金投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见同日披露的临2015-058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790 证券简称:轻纺城 公告编号:2015-058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1月24日 14点 15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鉴湖路1号中轻大厦(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24日

      至2015年11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提案相关内容已于2015年11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参加现场会议的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参加现场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后请来电确定。

      2、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投资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2、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鉴湖路1号中轻大厦

      邮编:312030

      联系人:季宝海

      联系电话:0575-84135815

      传真:0575-84116045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