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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与山东高速签署的
    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5-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1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与山东高速签署的

      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框架协议签署概述

      2015年3月9日,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及其下属子公司山东高速轨道设备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其主要内容为:公司拟认缴标的公司新增的部分注册资本,共同生产建设铁路用轨枕及轨道板项目,具体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需经双方聘请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之后协商确定。

      上述交易事项详细情况见公司2015年3月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等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

      二、合作意向终止情况

      自《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公司对标的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的相关工作,对标的公司的经营现状、财务状况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进行了了解。公司结合收到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的评估意见后,合作双方多次就增资标的公司的金额、持股比例以及合作方式进行了充分的协商,但最终双方在增资金额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三、终止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对本次合作相关事宜的初步意向,对合作双方不具有强制约束力,终止与山东高速合作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损益及股东的利益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轨道事业的发展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2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新疆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公司”)整体战略布局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经过银龙公司总经理批准,出资500万元在新疆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银龙”),新疆银龙主要面向中国西北市场以及中亚市场进行预应力钢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本次投资事项在银龙公司总经理投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大会批准。成立新疆银龙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介绍

      2015年11月3日,新疆银龙收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91650106MA7754311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屯河区金石路42号1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高旭东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5年11月3日至2035年11月2日

      经营范围:钢丝、钢棒、钢筋、钢绞线、无粘结钢棒、镀覆钢丝、钢绞线金属材料的加工、研发、销售;模具、锚具、本企业生产过程中相关机械设备的加工、研发设计及销售;用于本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盘条、本企业产成品的下游应用中的技术研发;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水泥制品、木材、木制品、电信线路器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外投资对银龙公司的影响

      伴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结合银龙公司的战略规划,设立新疆银龙将有力于银龙公司开拓西北市场和中亚市场,增强银龙公司在西北地区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新疆占据国土面积的六分之一,基础设施较为落后,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新疆银龙预期能给银龙公司带来较好收益。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银龙公司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但考虑到存在区域经济、市场开拓、新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因素,银龙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银龙公司将在对风险因素充分认识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应对,力争为股东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同时银龙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业务进行决策和管理,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