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天利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5-022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1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独山子大庆东路2号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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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俊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5人,公司常务副董事长徐天昊女士、独立董事王新安先生、马新智先生、朱瑛女士、徐世美女士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公司监事肖永胜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新疆蓝德精细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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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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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大明、邵丽娅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二○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