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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5-119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11月8日(星期天)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1月5日以专人派送、口头通知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每位董事。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分别是李卫东、马炜、马峰、陈晓非、卢婕,独立董事张文君、林志、益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议案》(详见本公司1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马炜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经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本公司大股东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绒集团”)与恒天聚信(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天聚信”)不排除后续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可能性,公司按照审慎性原则判断,并出于充分尊重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目的,充分发挥中小投资者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的作用,在审议此项议案时比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在提交本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项议案时也将比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进行审议,中绒集团和恒天聚信将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11月20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5-12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25日上午开市起停牌至今,期间每5个交易日公司发布一次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上述停牌进展公告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目前无法复牌的具体原因

      目前公司以及各方正在商谈该重大事项,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有序的按计划向前推进,但鉴于目前相关事项的特殊性以及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不具备按规定披露并复牌的条件。

      二、预计复牌日期

      根据公司目前重大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以及事项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公司本次申请继续停牌至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后即2015年11月28日。之后,是否继续停牌将视公司本次会议审议情况而定。

      鉴于本公司大股东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绒集团”)与恒天聚信(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天聚信”)不排除后续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可能性,公司按照审慎性原则判断,并出于充分尊重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目的,充分发挥中小投资者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的作用,在股东大会审议《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议案》时比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进行审议,中绒集团和恒天聚信将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若公司本次重大事项继续停牌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公司承诺争取不晚于2016年2月28日披露公司筹划的本次重大事项以及相关预案。若2016年2月28日本次重大事项尚无法达到预案披露条件,公司将披露重大事项的筹划进展并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若公司本次重大事项继续停牌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将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5-121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5年11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1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26日—2015年11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15:00至2015年11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出席会议对象:

      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20日

      (1)截止2015年11月20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地点:宁夏灵武市羊绒工业园区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题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大股东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绒集团”)与恒天聚信(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天聚信”)不排除后续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可能性,公司按照审慎性原则判断,并出于充分尊重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目的,充分发挥中小投资者在公司重大投资决策中的作用,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本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此项议案将比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进行审议,中绒集团和恒天聚信将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披露情况

      议案内容公司已于2015年11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详细披露,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

      2015年11月26日(星期四)8:30-12:00;13:00-17:00

      2015年11月27日(星期五)8:30-12:00;13:00-14: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宁夏灵武市羊绒工业园区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750400

      联系电话:0951-4038950-8934

      传 真:0951-4519290

      联 系 人:陈晓非 徐金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2

      2、投票简称:中绒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9:30—11:30;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15:00至2015年11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发出后5分钟既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投票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如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总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5、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点后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系统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 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201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