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5-085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632,证券简称:道明光学)将于2015年11月10日开市起复牌。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道明光学,证券代码:002632)自2015年10月20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10月20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0),并于2015年10月27日、2015年11月3日公告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现因与重大资产交易方未能就相关合作事项达成一致,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圣欧芳纶(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芳纶纤维、芳纶纸的生产和销售。公司拟购买圣欧芳纶(江苏)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系出于公司投资和发展规划的考虑,对新材料行业进行深入挖掘,拟通过购买资产,实现资源整合,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价值。
二、股票停牌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以及审计和评估等中介机构, 组织各方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及初步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并与交易有关各方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协商和论证。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筹划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等相关规定,在停牌期间每隔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组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因及对公司影响
在前述停牌期间对标的公司的初步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的基础上,公司与交易对方、相关中介机构就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和协商,就包括收购方式、资产估值等细节进行多次论证和商谈,以期尽快达成共赢共识。由于本次拟收购的标的公司资产规模较大、所涉范围较广,需要一定的时间梳理和整合。同时公司与标的公司股东,特别是其外资股东在整体估值、交易方式、支付方式等一些条款存在较大分歧,在短期内无法达成一致。公司与交易对方磋商后一致认为本次重大资产收购事项的时机尚未完全成熟。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现阶段暂时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虽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能实施,但公司在本次筹划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的并购重组工作经验,对于公司未来继续推进并购重组战略大有裨益。公司将继续遵循内涵式增长与外延式扩张并重、资本运作与业务发展并重的成长路径,寻求通过兼并、收购、股权投资等方式实现扩张的可能性。
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生产经营等方面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仍将继续努力拓展市场,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
四、公司承诺
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公司承诺在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之日(2015年11月10日)起3个月内 (即2016年2月10日前)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1月10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