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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
    2015-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中南重工 公告编号:2015-092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需经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南重工”)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应的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本次交易预计不会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条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目前该对外投资事项正处于筹划阶段,最终的交易方案及该项交易是否能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筹划时间

      2015年11月8日,公司与南京艺术学院、江阴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合作办学框架协议》,三方共同筹划在江阴市辖区内联合举办一所实用新型的本科艺术院校。

      三、筹划的内容及进展

      经中南重工与南京艺术学院、江阴市人民政府共同协商,三方进行合作,达成合作办学框架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1、三方充分发挥各方在人才、师资、资金、政策、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合作举办一所以工业设计、影视传媒、文化产业发展与管理等专业为主的本科艺术院校。学校立足江阴、辐射江苏、面向全国,培养社会急需的艺术类人才,积极探索高等教育发展改革的新路径、新模式。

      2、南京艺术学院负责学校专业建设及招生管理,为学校正常开办提供专业申报、课程设置、教材建设、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招生就业、师资建设、教学评估等方面的支持。中南重工负责学校建设所需的资金投入和学校建设等工作。江阴市人民政府负责办学所必需的教育文化用地,并预留必要的发展用地,提供人才引进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3、三方一致认为,三方合作办艺术院校符合企业与高校联合办学的国家鼓励政策,符合文化产业发展方向,符合高校提升服务社会的发展趋势,是落实习总书记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重要讲话精神的有益尝试。为此,成立合作办学项目领导小组,并明确具体工作小组和联络人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沟通协调机制,有效开展合作办学各项筹备工作。

      4、协议生效后,南京艺术学院和中南重工双方立即启动合作办学可行性论证,江阴市人民政府予以积极支持,共同对合作办学的目标、规模、专业设置等进行深入调研并最终形成方案。三方共同全面梳理细化工作项目,明确各方任务和完成时限,加快推进办学审批、立项、建设等工作,力争2017年9月学校招生。

      5、协议生效后,三方就未尽事宜进一步深入协商,并在条件成熟后另行签订详细合作办学协议。

      四、后续工作安排

      本次交易的事宜将在最终的交易方案确定后,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打造中南明星梦工厂文化娱乐产业的目标,以及对中国高等艺术教育发展的追求,通过与南京艺术学院、江阴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为公司进一步培养文化艺术方面的人才,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链,拓展文化教育领域,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影响力,扩大公司在文化产业方面的综合实力。公司进入艺术教育领域,可以为公司整个大文化产业打下良好基础,为公司的电视、电影、经纪文化、内容制作等培养相关专业人才,在服务社会艺术类人才需求的同时,优先满足公司发展,从源头到产品,打造明星梦工厂文化娱乐的生态产业链平台。

      另外,本次交易处于筹划阶段,在公司未完成法定程序、交易未正式实施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六、其他说明

      1、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公司未向内幕知情人以外人员透露该信息;

      4、目前该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 交易方案及相关审议程序还未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公司所有相关信息将按规定在相关媒体或网站刊登,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