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5- 118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11月9日在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采用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因证券市场市场环境的变化,经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用途等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发布的《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因发行价格调整等原因,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最新进展,公司编制了《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5- 119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11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因证券市场市场环境的变化,经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用途等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发布的《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因发行价格调整等原因,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最新进展,公司编制了《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5-120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经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000万股(含13,000万股)股票,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为38.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1,809万元。
根据公司2015年6月24日发布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因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38.64元/股调整为15.42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3,000万股(含13,00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32,500万股(32,500万股)。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调整
结合近期资本市场情况和公司的实际状况,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并满足募集资金需求,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对2015年6月23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之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用途等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原议案内容: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3,000万股(含13,000万股),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不作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5)发行方式及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38.64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1,809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上述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金额、投资进度安排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为: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2,500万股(含22,500万股),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不作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5)发行方式及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3.35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上述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金额、投资进度安排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原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5-122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1月25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757号奥克斯中央大厦25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25日
至2015年1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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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三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1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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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1月24日 9:30-11:30,13:00-16:30。
2、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4、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股东,在传真或信函发出后通过电话予以确认,避免因电子设备出错或信件遗漏出现未予登记在案的情况。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办法
联系人:缪锡雷 彭耀辉
电话:0574-88072272
传真:0574-88072271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0日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