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资产过户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94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资产过户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01号),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先进”)16.188%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长电先进已成为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长电先进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2015年11月6日,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长电先进的股东变更,标的资产长电先进16.188%股权由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集团”)名下变更为本公司名下,双方已完成了长电先进16.188%股权的过户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长电先进已成为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
(二)后续事项
本公司向新潮集团发行的股份尚未完成股份登记、上市手续。本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
本公司尚需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修订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该等工商变更登记不存在无法办理完成的实质性障碍。
中国证监会已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268,101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有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募集配套资金,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1月9日出具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长电科技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依法办理完毕,相关权益已归属长电科技,未尽事项继续办理相关手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顾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于2015年11月9日出具了《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长电科技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均已得到满足。目前,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已经办理完毕,长电科技已依法持有长电先进相关的股权,本次交易尚须办理的相关后续事项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01号);
2、独立财务顾问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9日